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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还是中共的奴隶吗?
——写在“六·四”三十七周年前夜
作者:中国民主党美南党部副主席 陆乾坤
这些年在海外生活,经常有人会问我一句话:“中国老百姓是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奴隶?”每次听到这句话,我心里都很难受。因为仔细想想,这句话虽然刺耳,却并不是毫无根据。很多时候,中国人民确实像被一个庞大而冷酷的政治机器长期控制着,活得没有尊严、没有安全感,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勤劳、最能吃苦的民族之一。无数中国人从早到晚拼命工作,一辈子省吃俭用,只想给家人一个稳定生活。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很多中国人依然活得如此沉重、如此压抑?为什么一个普通中国人,即使努力奋斗几十年,依然不敢说真话,不敢公开表达思想,不敢真正拥有独立人格?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因为中国人民从来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真正控制这个国家的,是中国共产党。而中共从来就不是一个正常意义上的现代政党,它更像一个依靠暴力、谎言和恐惧建立起来的极权利益集团。
很多人直到今天,依然没有真正看清中共的本性。它从诞生开始,就带着浓厚的流氓政治色彩。它靠枪杆子夺权,靠阶级斗争制造仇恨,再靠不断制造恐惧来维持统治。它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绑架整个国家,然后再告诉人民:“没有共产党,中国就会天下大乱。”
这种逻辑,本质上和绑匪没有区别。绑匪拿枪指着人质的头,说“没有我保护你,你会死”;而中共则长期用“稳定压倒一切”的名义,把十四亿中国人困在一个巨大的政治牢笼里。
几十年来,中国人民其实一直活在这种被控制、被管理、被收割的状态中。共产党控制土地、媒体、教育、司法、互联网和金融体系,甚至试图控制人的思想。从小学开始,中国孩子就被灌输所谓“爱党教育”。共产党刻意把“国家”“民族”“人民”和“党”混为一谈,仿佛反对共产党,就是反对中国。
可问题是,共产党什么时候真正代表过中国人民?
中国人民有权自由选举政府吗?有权公开批评政府吗?有权决定国家未来方向吗?答案其实所有人都知道。
普通中国人,只能在这个体制下小心翼翼地活着。小时候拼命读书,长大后拼命工作,再背上几十年的房贷。很多年轻人表面上生活在高楼林立的大城市里,实际上却像被困在巨大机器中的螺丝钉,永远不敢停下来。一旦失业、生病或者发生经济危机,一个普通家庭多年的积累就可能瞬间崩塌。
更可悲的是,很多中国人甚至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很多父母从小教育孩子的第一句话,不是“做一个有尊严的人”,而是“千万不要惹政府”。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整个社会长期被高压统治后的恐惧心理。
而中共最恶毒的地方,还在于它一边压迫人民,一边不断用“民族复兴”“国家强大”来麻痹人民。它天天高喊“人民至上”,可真正享受特权的,永远是那批所谓的“赵家人”。
普通老百姓拼命工作,一个月赚几千块钱,为房贷、学费和医疗费焦头烂额;而那些掌握权力的红色权贵阶层,却早已经把家属、资产和财富转移到了欧美国家。他们一边高喊“爱国”,一边让自己的孩子拿外国护照、住豪宅、上世界最好的学校。
真正留在中国承受高房价、高失业率和高压统治的,永远是普通中国人。
更加荒唐的是,中国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并没有真正用在中国人民自己身上。这些年,中共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拿着中国老百姓的钱,到世界各地“大撒币”。它向外国政府提供巨额援助,援建外国基础设施,给外国留学生超国民待遇,动不动就是几十亿、上百亿美元。
可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却有无数人在生存线上挣扎。
很多农村老人,一个月养老金只有一两百块钱;很多普通家庭,因为一场大病瞬间倾家荡产;大量年轻人毕业即失业;还有无数普通人辛苦一辈子买下的房子,最后变成了烂尾楼。
中国人民明明生活在所谓“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里,却依然活得没有基本安全感。
一个真正伟大的国家,不是高楼有多高,也不是高铁有多快,更不是军舰有多少。真正伟大的国家,应该是人民能够有尊严地活着,能够自由表达思想,能够不再恐惧权力。
可今天的中国,越来越像一个被严密监控的巨大空间。从地铁摄像头到手机实名制,从网络审查到人脸识别,整个社会正在被技术和权力层层包裹。很多中国人被迫活成两个人:一个是真实的自己,一个是“允许存在”的自己。
“六·四”,就是这个体制最血腥的证明。
1989年,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北京市民走上街头,他们反腐败、要自由、要民主,希望中国能够变得更好。他们不是暴徒,他们只是希望,中国不应该永远被一群红色权贵统治。
可最后,中共用坦克和机枪回答了他们。
三十七年过去了,中共直到今天,依然不敢公开谈论“六·四”。因为“六·四”是这个政权永远无法洗掉的血债。它证明了一件事:共产党最害怕的,从来不是外国敌人,而是中国人民自己。
今天,越来越多中国人已经开始意识到,问题根本不是某一个贪官,也不是某一个领导人,而是整个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因为这个制度从建立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为了让人民自由,而是为了让共产党永远统治。
在这个体制里,人民很多时候只是被动员、被管理和被使用的对象。经济发展需要你时,你是“人民”;维稳需要你沉默时,你又随时可能变成“境外势力”。
所以,中国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什么改革不改革的问题,而是这个建立在暴力、谎言和控制之上的体制,本身就已经走到了历史尽头。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又一个“六·四”周年即将到来。三十七年过去了,那些当年倒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年轻人,如果活到今天,也已经白发苍苍。
但中共最害怕的一件事,始终没有改变。
那就是:中国人民有一天不再恐惧。
因为当人民不再恐惧的时候,一个真正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权力集团的中国才有可能真正出现。
编辑:黄吉洲 校对:熊辩 翻译:戈冰
Are the Chinese People Still Slaves to the Chinese Communist...
对结构性纠错能力的再一次碰撞
作者:陈树庆
中国自古就有“知耻近乎勇”的知错、认错、改错评价,“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说的也是去弊图存的变革道理。但实际上很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事情之所以“知易行难”,往往是因为遇到了难以触动的“结构性”问题,直白一点说,就是关乎既得利益格局的“体制性”问题。兴利除弊,在成熟健全的民主法治社会,于大局基本稳定中动态实现;中国古代遇上明君贤臣,也可以上下一心通过“变法”、“维新”来艰难完成;但碰到了权力傲慢、贪得无厌、社会信用崩塌的末世,代价巨大的“革命”或者说“改朝换代”就成了别无选择。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说,不怕社会不够完美,不怕人、或组织、或机构会有错误,纠错能力的建立与维护,成了社会治理能力最重要标志之一。
记得我在办理自己退休资格与核定养老金计费年限时,曾经跟拱墅区人社局负责社保的工作人员多次提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已批准国际公约,但得到的是毫不在意、轻飘飘的一句回应“你扯远了!”。此事对我触动很大,我想,阻碍法律有效实施、妨碍建设法治政府最危险的不是执法者不懂法律,而是他们把一套环境里习惯了的、不会自我纠错、毋庸置疑的权力傲慢地当成了永恒不变的铁律。发生在我陈树庆身上的孤立行政事件,可以看出不同位价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实施的脱节与不连贯,这不仅是一种结构性问题,还牵涉到所有权力机关工作人员的认知惯性。可见其难度之大,要改变这种局面,仅仅通过一两个案件的碰撞,不可能有根本的改观,但唯有通过不断地碰撞、才有改变的希望。因为行政失信让我不幸一再成为弊政的受害者,同时也让我有幸成为挑战弊政“顽石”的鸡蛋,不妨让“鸡蛋碰石头”,再去碰它一次:
《请求浙江省司法厅指导清理浙人社函358号文件函》
浙江省司法厅:
请求人陈树庆,男,浙江省杭州市人,现住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苑东五苑6幢5单元202室,身份证号330106196509260073,联系电话15958160478。
请求事项:
请求浙江省司法厅指导清理制作日期是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浙人社函358号-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此件依申请公开)》(以下简称《浙人社函358号文件》)。
请求理由:
一、请求事项属于浙江省司法厅职责范围。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网站(https://sft.zj.gov.cn/首页> 组织架构>职能简介)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显示,浙江省司法厅的机构职能共有(十六)项。除了“(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外,其中第(四)项还规定“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请求事项与请求人有切身利害关系。
如果说请求人陈树庆是本请求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更确切地说陈树庆是《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的受害人,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请求人陈树庆于2025年12月25日已满60周岁3个月,实际已缴社会保险统筹24年4个月,超过了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在2025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时,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人员以陈树庆于2007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4年和2016年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10年6个月为由,将社保缴费年限扣除两项刑期累加年限剩余缴费仅9年多,已不足最低缴费年限,拒不办理原告的退休手续。
再三交涉中,陈树庆不满拱墅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停留在口头上含糊其辞的“根据相关政策”,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12月25日该局工作人员陈祖朋在其办公室向原告出具《杭州市拱墅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告知书》及《浙人社函358号文件》,书面正式确认拒不办理陈树庆退休手续的决定。
其中《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人员(以下简称“服刑在教人员”),其被羁押和在监所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以下简称“服刑在教期间”),不能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拱墅区人社局以上述《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的规定,作为支持其拒不办理陈树庆退休手续《告知单》、《告知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陈树庆认为前述文件所依据的法律适用不当、政策效力不足,于2026年1月27日就此事申请行政复议。2月5日陈树庆对《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申请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3月9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反馈浙人社函358号文件附带审查处理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浙江省人社厅358号文件附带审查处理意见》),认定“浙人社函358号文件是对法律法规内容的具体操作性规定,并未突破或者违反上位法,内容合法有效”
拱墅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杭拱政复67号维持被申请人即拱墅区人社局拒不办理陈树庆退休手续的前述《告知单》。同时附寄了《浙江省人社厅358号文件附带审查处理意见》。陈树庆不服,现就此案已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浙江省人社厅358号附带审查处理意见》避重就轻、没有针对性地回答与解决陈树庆在行政复议中申请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中提出《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的不合法问题。具体包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97年10月27日签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2月28日批准的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的规定。 申请人陈树庆认为,“服刑在教人员”并不因为服刑或劳教而变得不是“人”,从而丧失了“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的基本人权。因此《浙人社函358号》因为与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相抵触,《浙江省人社厅358号附带审查处理意见》所总结的“综上,浙人社函358号文件是对法律法规内容的具体操作性规定,并未突破或者违反上位法,内容合法有效”也显然无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的规定,应该审定为违法而无效,故建议有权处理机关对此类在新的时代已经明显过时且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废除。
(二)请求人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上述两项法律及一项地方性法规,里面并没有任何条文里有《浙人社函358号文件》所言的“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人员(以下简称‘服刑在教人员’),其被羁押和在监所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以下简称‘服刑在教期间’)不能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规定。申请人陈树庆认为,政府机关无论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对法律的理解或解释,如果可以超越法律白纸黑字的明确内涵而无中生有出任何内容并声称该内容是根据《某某》、《某某》等法律的规定,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可以这样,法律作为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手段,要将政府权力关进笼子就会形同虚设;而政府机关利用自己摆脱了法律文字的限制而不着边际的理解或诠释包括政策,反倒可以随时随刻去捆绑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不仅从根本上掏空与损害了法律的规则确定性,也显然与与法治社会的初衷包括立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初衷背道而驰。
本请求人陈树庆认为,若有确实需要也合情合理的行政管理措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或者规定得不够完善的,除非紧急情况(如战争、灾害等)确保正当动机的不得已处置行为,在其他任何情形都切莫以所谓“政策”的形式擅自超越并滥用法律,而是应该通过合法程序启动相关立法提案或修改法律的建议,同时继续严格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底线。
(三)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1957年8月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公布《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在实施50多年后被依法废止。劳动教养都已经废除十几年了,但包含劳动教养内容的《浙人社函358号文件》还不合时宜地被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援引及适用,显然根据现行有效法律的要求,《浙人社函358号》也是必须与时俱进尽快予以清理、废除的。
(四)20多年来,陈树庆、其家属、其工作或社保挂靠的单位替陈树庆缴纳社会保险,从未遇到服刑期间不能缴费的明确告知,甚至2025年3月10日原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到拱墅区人社局设在拱墅区香积寺东路58号的政务服务中心几次补缴中间断交的最近几年(包括部分刑期内的期间)社保费用也都顺利完成。政府社保管理机构收取保险缴费的时候堂而皇之,现在要社会保险机构履行保险责任的时候,突然变卦,以这种“依申请公开”《浙人社函358号文件》来为政府的社保机构失信撒赖做依据,让缴费人本案原告陈树庆单方面承担所谓“违规”的不利后果,使得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信赖利益的保护原则荡然无存。
早在两千多年前,先贤孔子《论语·尧曰》就写道:“不教而诛谓之虐。” 现代文明社会基于“法无德不立”的精神,只要是对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依法要加以限制或惩罚性制裁的内容,无论是具体条款还是整部法律,都遵循了“不溯既往”、“法未公布不生效”的基本原则。《浙人社函358号文件》标注为(此件依申请公开),当然,依申请公开不等于公布。《浙人社函358号》虽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地位及效力,但也涉及广泛人员权利义务,这种“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在未被申请公开前让利害相关人茫然无知,本案申请人也是在近几个月办理退休手续时多次交涉索取无果的情况下向拱墅区人社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才得到的。
这种若隐若现的“依申请公开”政策形式,就为胥吏弄权甚至寻租提供了手段与机会,而胥吏弄权尾大不掉,恰恰又是我国历史数千年以来善政难以落实或不能持久、而弊政却积重难返、各朝代走向衰败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申请人认为,政务活动中的“依申请公开”只能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中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限于向有利害关系也依法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依申请公开。至于抽象行政行为,希望各级国家机关在今后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内部执行不公开也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外部相对人,其它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应该向立法学习而公开发布。所以申请人不仅请求在本案清理与废除这个“依申请公开”的《浙人社函358号文件》,还恳请彻底杜绝“依申请公开”形式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再次出现。
(五)《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服刑在教期间仍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的,要及时清理。其服刑在教期间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暂时保留在社保经办机构,用以冲抵以后参保年度应缴纳或延缴的费用,也可一次性退还本人。”该条款在《浙人社函358号文件》第一条的基础之上,因其内容与“政府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民众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原理背道而驰,实践中并没有制止社保经办机构一如既往地收取参保人员服刑在教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在参保人员正式办理或享受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核定退休金时,为社保经办机构简单粗暴的“言而无信、约而不守”预备了背书,本案陈树庆就是这种行政失信行为的典型受害者之一。
综上,《浙人社函358号文件》明确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早在2001年2月28日已经批准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的规定;以“对法律法规内容的具体操作性规定”的形式擅自添加了“法无明确禁止”的禁止内容;已经明确地不再适应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后的现行法律环境;以“依申请公开的”的形式破坏了现代法治社会对于规则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其具体内容在操作效果上替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失信预备了背书,严重损害了民众对于法律、对于政府行为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有如此之多明显弊端的内部政策,如果任其继续存在并有效,且政策制定机关缺乏自我纠错的能力,不仅有碍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持续失信中势必会导致政治信用的过度透支,社会信用结构持续腐蚀,最终一步一步走向不可逆转的衰败。
因为本请求人陈树庆相信浙江省司法厅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职责担当,绝不畏难躺平)与履职能力,故向贵厅递交此《请求浙江省司法厅指导清理浙人社函358号文件函》。
此致
敬礼!
请求人:陈树庆
2026年5月29日
附:
一、请求人陈树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1份;
二、《浙人社函358号文件》复印件1份;
三、《浙江省人社厅358号文件附带审查处理意见》1份。
编辑:黄吉洲 校对:程筱筱 翻译:戈冰
Another Test of the Ability to Correct Structural Issues
By Chen Shuqing
Since ancient times, China has...
《在野党》中国人权观察简报第29期(2026年5月25日)
作者:张维清
本期介绍被迫害人士:毛庆祥,1950年2月生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独立作家、民主活动人士、中国民主党筹委会创办人之一、《在野党》杂志策划人,复刊后的《在野党》杂志荣誉主编。
最新近况:
现年76岁高龄的毛庆祥于2026年5月20日前后被杭州警方强行带走,目前处于“强迫失踪”状态。5月19日,杭州中国民主党人、八九民运领袖徐光获释出狱。毛庆祥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并转发了徐光出狱感言及呼吁“勿忘六四”的视频,随即被强行带走。经证实,具体办案控制单位为杭州市金沙湖派出所。由于毛庆祥无直系亲属在身边,警方对其前妻的询问仅口头回应“人很安全”,拒绝透露关押地点、罪名及拘留期限。
一、个人简历
1、1970年代末:参与杭州“民主墙”运动,创办民间异见刊物《四五》月刊和《华东民刊》。
2、1981年:因从事民主启蒙与维权出版活动,被控“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3年。
3、1998年:与王有才、朱虞夫等人共同发起组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公开申请政党注册,创办党刊《在野党》。
4、1999年:因公开筹组政党遭官方大抓捕,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
5、2010年出狱至今:长期留守国内,常年遭受国保严密监控,在敏感政治时期频繁被软禁或带离杭州。
二、政治立场
1、废除一党专政:主张建立开放、合法的多党竞争与民主轮替政治体制。
2、保障公民权利:呼吁中国政府兑现宪法承诺,尊重言论、结社、集会及出版自由。
3、和平非暴力转型:坚持通过公开化、合法化、非暴力的渠道推进中国的宪政改良。
三、被捕与判刑经历
1、第一次获刑(1981年):因参与民主墙运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第二次获刑(1999年):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3、强迫失踪(2026年5月):因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异见人士徐光的出狱感言及呼吁“勿忘六四”的视频,遭杭州市金沙湖派出所带走,目前面临新一轮的政治迫害与司法指控。
四、社会评价、国际评价
1、国内民间评价:被公认为中国当代民主运动的先驱与中流砥柱,其数十年如一日的刚毅守候,激励了多代追求自由的维权人士。
2、国际组织评价: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及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长期将其列为“良心犯”重点关注。国际社会谴责中国当局对其长期实施的法外迫害与权利剥夺。
五、《在野党》人权观察部对此发表紧急声明:
1、立即释放毛庆祥:强烈谴责杭州当局因言治罪,要求杭州市金沙湖派出所立即无条件释放76岁高龄的毛庆祥。
2、公开关押信息:敦促办案单位依照法律程序,立即向外界公开毛庆祥的羁押地点、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涉嫌罪名。
3、停止政治迫害: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中国民主党人及所有政治异见人士的法外监控、强迫失踪与司法打压,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编辑:黄吉洲 校对:毛一炜 翻译:戈冰
“The Opposition Party”...
“文明对话国际日”公告二
作者:陈西
一个失败国家,是从这三个职业腐烂开始的:教育、医疗与公权力。这三个职业是国家的根基,民族未来的保障,一旦它开始从内部溃烂,不待有外敌入侵,这个国家注定走向失败。尤其是第三个,我们第二个“文明对话国际日”不得不关注的职业。
第一教育。本是给孩子点亮人生的灯,教会他独立思考,以对话打开孩子心灵的亮光,去照亮必然会遭遇到的那一段行走在黑暗世界中的路,确保行走者不成为黑暗的一部分。可要是教育者丢了初心,把学生当成敛财工具,把良知换成碎银,他们必然驯化学生为工具,驯化学生高度一致地听话,而失去了对话的勇气。听话的教育不但毁掉了一代人的未来,更是毁掉了这个民族的明天。
第二医院。本该是生命的避风港,是缓解痛苦点燃希望的地方,可要是这里把救死扶伤的誓言踩在脚下,变成“认钱不认人”冷漠之地,那时,老百姓怕的不只是病痛,更怕从那扇冰冷大门里伸出谋财夺命之魔手,搞得人财两空。
第三公权力。我们不怕教育溃烂,不怕医院腐败,我们最怕公权力的溃烂和腐败。一旦公权力变质,整个国家真的就无可救药了。正如乔治•华盛顿说的:我们越来越明白,对人类文明威胁最大、破坏最惨烈的,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其次才是自然灾害和人类的无知。
中国历来也有一句话:国家之败,由于官邪。因为,“官本位”害怕透明机制,一旦当官,终生吸血。并且,这种机制是上层决定下层,整个国家处在“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劣势中;不像“民本位”国家有阳光法,基层决定上层。所以,不怕教育和医院的溃烂,就怕官僚特权阶级的产生;如此,他们必制定出汲取式的国策,这个国家就完了。
这时,官僚特权阶级制定的法律不再保障自由,而是沦为压榨的工具,所谓的法治成了特权者最虚伪的表演,所谓“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维护社会的公义变成了保护特权,公权偷梁换柱为私权,源头活水变成了臭气熏天的死水,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态不就被一小撮特权者葬送了吗?
我们担忧是有依据的。公务员财务公开的良法讨论了30多年未能通过,反之,两高(〔2026〕6号法释)5月1日施行的法释通行了,这正是让我们担忧的证据。体制内有识之士早就提出了“公务员财务公开”的法案;这本是一副对症的良药,是提纲挈领的阳光法,是可以医疗好社会乱象疾病的法案;谁想,良药未制成,毒药却先落地了。我们说它“毒,恶”,是说它是贪腐的陷阱,划定300万元为犯重罪的门槛似乎在暗示,300万元为轻罪,反而使陷阱扩大化了。
官本位独大是公权力失去制衡,兽性贪得无厌的表现,是榨取式官僚特权阶级正在败坏国家的罪证。世界万物都必须在悖论中,在正反制衡结构中,让彼此的张力或冲突成就彼此,促进他们的进化。官本位必须与民本位形成张力,如同阴阳、正反、左右、新旧、美丑、善恶必须形成张力一样。符合“一阴一阳谓之道”。
官本位独大说明,我们国家正滑向汲取性失败的制度里。在此时刻,曾有共和国公民代米安、宋淑文、熊利、陈西等等公民先后站出来,他(她)们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出“提案申请书”,呼吁重新审议“并废止法释〔2026〕6号司法解释”。
与此同时,在第二个文明对话国际日来临之际,我们“公民对话联盟”呼吁开展“公务员财务公开法案”的全民对话,以阳光法解决官本位之邪的问题。如果有关国家机关不能理解阳光法百般的好处,可以向香港廉政公署取经。国家成败兴亡与每个国民休戚相关,覆巢之下无完卵。望有更多的共和国公民参与到文明对话日活动中来!
“公民对话联盟平台”发起人:
贵州贵阳公民_陈西-手机号:18198281954(社交软件同号)
浙江杭州公民-陈树庆微信号:wxid-wmhnbocidh4k22
湖南怀化公民-唐浩铭手机:13212390018,13974518171(社交软件同号)
江西赣州公民-刘少明手机:18802016201(社交软件同号)
贵州贵阳公民-徐国庆手机:13984086628(社交软件同号)
湖北潜江公民-姚立法手机:13339728964(社交软件同号)
山东德州公民-陈立勇手机:18005449982(社交软件同号)
四川成都公民-陈云飞电话:16718106764微信号:cyf1989-06-04
湖北随州市公民-刘飞跃手机:19171484732(社交软件同号)
贵州贵阳市公民-申有连手机:13037897453(社交软件同号)
欢迎广大共和国公民参加第二届“公民对话联盟”发起人活动。
从公告发出之日起,凡自愿公开留下电话号码或联系方式的为共和国“公民对话联盟”发起人,“志愿服务者”;以承担起当地“文明对话国际日”服务的工作。签名按参加先后顺序自动排名。
2026年5月28日
编辑:Geoffrey Jin 校对:周敏 翻译:沈美花
Announcement No. 2:International Day of Civilizational Dialogue
Author: Chen Xi
Abstract: This article takes education, healthcare, and public power as...
名为共和国,何以失去人民?
作者:于越
在现代政治语境中,“共和国”本应意味着权力来自人民,政府由人民授权,并对人民负责。然而,当一个国家以“共和国”为名,却缺乏真正的选举制度、言论自由与信息透明时,这一称谓便失去了应有的内涵,沦为形式上的装饰。
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建立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上。人民拥有选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能够获取真实的信息,并对公共事务进行监督。这些不仅是制度设计的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国家是否尊重人、是否承认人之尊严的根本标志。如果人民没有选择权,没有知情权,也没有表达权,那么所谓“代表人民”的说法就缺乏正当性基础。
历史反复证明,依靠控制信息与塑造单一叙事来维持的治理模式,或许可以在短期内稳定局面,但难以获得持久的认同。因为真相不会永远被遮蔽,人们对自由、公正与尊严的追求也不会消失。信息越封闭,谎言越容易滋生;而谎言一旦累积,信任就会逐渐瓦解。当信任不复存在,任何宏大的叙事都将变得空洞。
更重要的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并不惧怕不同声音。相反,多元意见的存在恰恰是社会活力的体现。允许批评、鼓励讨论、保障表达,不会削弱国家,反而会增强制度的韧性。
因为只有在公开与透明中,错误才能被纠正,政策才能不断完善,权力才不会失去边界。
我们所呼吁的,并不是对秩序的破坏,而是对规则的重建;不是对社会的否定,而是对公正的追求。权利从来不是某种可以被施舍的恩惠,而是每一个人作为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保障。当这些权利被忽视或剥夺时,提出质疑与要求改变,本身就是一种责任。
“蒙混一时,不能蒙混一世。”这不仅是一句警示,更是一种历史规律。任何脱离人民、缺乏监督、依赖单向叙事的权力结构,都将面临合法性的挑战。而真正稳固的国家,必然建立在人民的信任之上,而信任只能来源于真实、开放与参与。
因此,推动一个更加公开、公正、以人民为本的制度,不仅是权利的回归,更是社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属于人民的权利,不应被掩盖,也不应被延迟,而应当在制度中得到切实体现,在现实中得到真正保障。
编辑:Gloria Wang 校对:周敏 翻译:戈冰
Why Has the Republic Lost the People?
Author: Yu Yue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core...
疯狂饕餮大餐:准贪证
原创 江智爱 东方新文化 (今天 中国香港)校对:周敏 翻译:周敏
连财产都不敢公开的一群家伙,你还指望他们全心全意的为你服务,满嘴跑火车,其每一个毛孔都是谎言和欺骗......
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所以他们基本实现了官员零贪腐,这种公开、透明的反腐制度,抵得上一万次“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假反腐叫嚣!
中国“官员财产公开”的提案已经30年,却从未获得通过,所以中国一直采用传统同封建皇权一样的反腐模式,这种反腐其实谈不上任何功绩和智慧,因为它本身不是制度,任何人上台都可以干,简单粗暴,只要一手遮天的权力就行:想查谁就查谁、想抓谁就抓谁,你有没有贪污,权力说了算,你贪了多少?同样是权力说了算。有没有贪污,只不过是选择题,而贪污金额,亦不过是填空题。
其实,没有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凭中国目前这种金字塔模式的权力结构,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有油水捞,又不需要公开怎么捞来的,所以权力变现无处不在,国内国际各大银行,堆满了贪官们的巨额财富。
广大官员们,有的人也许本来不想贪。那些在犹豫中的官员,一想到不用公开财产,胆子立刻肥了起来,从人本性上看,这叫腐败诱导公式,目的是什么?当然是诱导腐败。
很多顶级大官人,不屑于直接从老百姓口袋里挖民脂民膏,而是利用政策制定来获得制度不公带来的收入。次一级的官员,灰色收入来自其下级官员的上供。下级通过各种手段攫取的财富,自然要孝敬自己一部分。不然,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从此被冷落,或者权利被剥夺。于是,每一层级的官员都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尽可能地占有灰色收入或者黑色收入,既是为了个人对利益的追求,更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力。通过这种权力腐败的链条,各层级的大大小小的“和珅”都养肥了。
事实是最好的证明:2026年第一季度,基层2.3万村支书、村主任被立案,县处级干部1万人被立案,被立案的厅局级干部则有1267人......总立案24.5万件。看来基层猪们已经养肥了,该宰了!
具体养多肥开宰?要有一个标准:2026年5月1日以前,官员财产来源不明是30万入刑;5月1日后,修改成了300万且刑期短,几乎成了“免死金牌”,获得全票通过!的确可以理解,哪有自己反自己的,难怪同拥有“监督权”的人民一声招呼都不打,直接全票通过!再过一阵子,干脆小于3000万、3亿也不入刑,脸反正已经不要了,不如一步到位!
翻看大多数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欧盟、新加坡等等,都没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是公职人员的资产超过其合法收入,又没有合法性证据,即可判刑,可以说是0元门槛,零容忍。日本则是1万元以内判3年,大于2.5万元判30年......
如果按照这些标准,红色江山的官员们可都要牢底坐穿了,虽然口号上高喊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实际上是因为嫌太少,如今5月1日以后,明目张胆地要拿就拿300万保底了!
或许是因为以前30万的入刑标准,官官都达到了,上面既抓不过来、也忙不过来;也或许是查别人的纪委大佬们,前些天数了数自己正好捞了299万?!所以用300W入刑来保平安吧,其实肥肥们都心知肚明:大家屁股都不干净,所以入刑标准提高十倍,来相互擦擦屁股吧!
基层村级的小肥肥们也终于安心了:咬着牙终于挨到了5月1号,有了准贪证的救命稻草来保驾护航,心里就有底了;另外,未贪满300万的微肥,赶紧抽空从医保社保里再搂一点凑个整数吧!
只是苦了被抽干抹净的老百姓,当底层人民奄奄一息、活不下去的时候,两会、三会、四会又开了,顶级虎狼会给"奄奄一息们”投喂每个月增加10块养老金,赌愚民们会感恩戴德,加之CCAV来一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会议精神秀”,搞得愚民们瞬间晕头转向,甚至感激涕零!
最后,虽说以后都只宰300万以上的巨肥,其实宰多大的肥肥,又同屁民们有什么关系呢?!每年反腐的数万亿财富,除了满足红色江山徒子徒孙们,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巨额财富到底到哪里去了?
智爱反正是没见过1分钱的福利,哪怕是疫情三年危难之际,世界各国政府大发福利,帮助本国人民度过难关,我们这儿也没见过一分一毫的福利补助,这也算是特色版“大国定力”!
在某些人眼里,贱民本就不应该拥有,但是无产阶级接班人之红色杨兰兰们可以无限拥有,任意挥霍,还怕花不完吗?你放心:
在巴拿马的千亿美元投资打了水漂;
在委内瑞拉的千亿美元投资打了水漂;
在伊朗的无数投资,眼看也要打水漂;
还怕花不完?
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几十个国家的校车‘营养午餐咱们全包了!
这也叫绝活版“大国定力”,这钱来得容易,撒得也快也不心疼,反正是民脂民膏,又不是自己赚来的!
也许人们会问,凭什么让他们这样控制、忽悠、拿捏我们?!
答:就凭人民被骗了,就凭你被代表了。
凭你不是杨兰兰、不是红二代三代红四代,
凭你手里没选票,
凭你“含赵量”、“含编制量”低⋯
但即使如此,智爱仍然相信:
人间正道是沧桑,
黎明前的夜最黑,
多行不义必自毙,
站得越高,跌得越惨,
1-2年内,某些人必被算总帐!
-殚精竭虑,只因爱这片土地爱得太深沉;
-江智爱(普世新文化)
Crazy Gluttonous Feast: The "Permit to Corrupt"
Original: Jiang Zhiai, Oriental New Culture (Today, Hong Kong, China)
Proofreader: Zh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