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杂志社就中共当局依据所谓“国安法”对香港传媒人黎智英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一事,表示最强烈的关切与最严正的谴责。
黎智英长期从事新闻与出版工作,其职业行为属于正当的媒体活动范畴。在任何具备基本法治与宪政原则的社会中,新闻工作者依法行使报道、评论与监督权力之职责,理应受到保护,而非遭到刑事打压。中共当局以“国家安全”为名,对正常新闻活动实施重判,已严重背离现代法治精神,公然侵犯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
我们郑重指出,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均明文保障公民享有言论、出版与新闻自由。当前以国安法之名行政治清算之实,不仅损害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也从根本上侵蚀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基础。
《在野党》杂志社郑重呼吁中共当局立即停止以法律工具压制良心与真相的做法,切实尊重新闻自由与公民基本权利。
我们将持续关注黎智英及所有良心犯的处境,并坚定声援一切为真相与自由发声的人士。
——《在野党》杂志社
Statement by "The Opposition" Magazine: A Solemn Condemnation of the CCP’s Heavy Sentencing of Jimmy Lai
"The Opposition" (Zai Ye Dang) Magazine expresses its deep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