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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 Feng
Exclusive Content
《在野党》中国人权观察简报第41期(2026年8月22日)
迫害实录
Lyu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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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作者:张维清 本期介绍被迫害人士:邹幸彤,1985年1月出生,籍贯广东茂名(出生于香港),大律师 , 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 最新近况:2026年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裁定邹幸彤《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案件已押后至下周五(2026年8月28日)听取求情并宣判。自2021年9月被捕以来,她已被持续还押接近五年。目前出庭须佩戴全套手铐、脚铐及腰链,其与外界的书信往来也遭到严厉限制。 一、个人简历 1.学术背景:中学就读于香港英华女学校,随后赴英国剑桥大学攻读地球科学,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 2.职业转变:2010年,因目睹中国内地维权人士遭遇,决定放弃科研道路,返回香港大学修读法律。 3.执业生涯:2016年正式执业大律师,专注处理人权案件、劳工权益及弱势群体诉讼。 4.组织核心:2016年起担任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常委,后升任副主席。 二、政治立场 1.主张通过和平悼念、集会等合法方式,传承对“六四事件”的历史记忆。 2.认同支联会“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的五大纲领。 3.主张和平抗议和政治表达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在审判中也坚持拒绝认罪,反对因言获罪。 三、被捕与判刑经历 1.2021年6月:因在社交媒体呼吁公众悼念六四,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后被判监15个月(后于2022年一度上诉得直撤销控罪,但2024年终审法院推翻该判决,恢复原判)。 2.2021年9月:因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交支联会成员资料,被控《国安法》下的“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判监4.5个月。 3.2021年9月9日:被正式起诉《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随后开始长期还押。 4.2026年8月21日:法庭历时22天审讯后,正式裁定其“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最高面临十年监禁。 四、社会评价、国际评价 1.国际社会谴责:联合国人权专家、欧盟、法国、德国外交部以及台湾陆委会等多次发表声明,谴责港府对她的司法迫害。 2.人权奖项肯定:曾荣获法国和德国联合颁发的“人权法治奖”、以及台湾“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颁发的“杰出民主人士奖”。 3.人权组织声援: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等机构将她列为“良心犯”,指出对她的指控是对其和平言论的惩罚。 五、《在野党》人权观察部呼吁 1.强烈谴责香港当局对邹幸彤大律师的政治定罪与司法迫害。邹幸彤长期致力于捍卫基本人权与历史真相,其言行完全属于和平表达自由的范畴。 我们呼吁: 2.立即释放:香港当局应立即、无条件释放邹幸彤,并撤销所有针对她的政治控罪。 3.停止虐待:停止在押送过程中使用过度的侵入性戒具,恢复其与亲友正常的通信及会面权利。 4.国际关注:国际社会应持续监督香港《国安法》的滥用情况,关注救援在押的香港政治犯。 编辑:黄吉洲 校对:王滨 翻译:沈美花 "Opposition" China Human Rights Watch Newsletter No. 41 (August 22, 2026) Author: Zhang...
如果出境越来越难,真正失去的,可能不仅仅是自由流动
社会评论
Lyu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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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作者:贾嘉 近年来,“国家安全”逐渐成为中国越来越多法律法规中的关键词。 随着2026年9月15日新的出入境管理规定即将实施,不少人开始讨论一个问题:未来,中国人的出境会不会越来越难?截至目前,公开法规并没有规定普通公民一律不得出境。 但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在实践中呈现更加严格的审核趋势,我们仍然可以思考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一个社会如果不断提高人员流动门槛,最终影响的是什么?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旅游。事实上,旅游只是最表面的影响。真正受到影响的,是整个社会与世界之间的联系。 ...
权力春药下的国家宿醉:盘点习近平的“烂尾工程”
社会评论
Lyu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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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
作者:易勇 在现代政治学中,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是一条铁律。在当下的中国,这种腐败已经越过了官员贪墨、权钱交易的初级阶段,演变成了更具毁灭性的形式:决策的全面腐败,以及权力的愚蠢合法化。 由于习近平大权独揽、定于一尊,彻底砸碎了党内集体领导体制,并扼杀了媒体与社会监督。在这种缺乏刹车片的独裁体制下,最高决策完全退化为领导人的拍脑门偏好。过去十余年间,中国大地上上演了一场场声势浩大、动辄投资万亿,最终却一地鸡毛的运动式治国荒诞剧。 ...
不要只看條文——中國出入境新規真正改變了什麼
时事评论
Lyu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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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作者:關永傑 2026年7月底,中國國務院公佈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條例》,並將於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實施。這部條例是對2012年通過、201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的配套實施細則,對法律條文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 新規公佈之後,網絡上已經出現了大量分析文章。有人逐條比較哪些規定比以前更加嚴格,哪些審核標準更加細化。但在我看來,他們看到的只是表象,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條文本身,而在於中國究竟是一個怎樣運行的社會。 很多人仍然習慣用法治國家的思維去理解中國。他們逐條分析法律,然後得出一個結論:“雖然規定更嚴格了,但對於正常旅遊、探親、留學等完全沒有影響”。當我看到“完全沒有影響”這幾個字,我不禁苦笑。按照我過去有二十年與國內體制內人士接觸、交流的經驗,如果沿著這一趨勢繼續發展,我認為,中國距離重新回到加入世貿前的那種狀態,已經不遠了。 (Ai製圖,圖片與現實無關) 因為中國從來就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社會,而是一個以政治為最高原則的人治社會。法律並不是唯一的裁判標準,政治風向、領導意圖、穩定壓倒一切,往往比法律條文本身更重要。 因此,如果只研究法律,而不研究中國政治體系的運行方式,就很容易得出錯誤的判斷。真正需要觀察的,不是法律增加了幾條,而是北京向整個官僚體系釋放了什麼信號。對於基層出入境工作人員來說,他們每天面對的並不是一本法律,而是一套政治責任機制。在現實的考核制度下,基層工作人員往往更關注如何避免承擔政治責任和行政風險。 於是,他們心裡會有一套非常現實的計算:放行一萬人正常出境,對他們沒有任何獎勵,但是,這一萬人當中如果有一個人後來被認定為“非法”轉移資產者,或者是敏感人士,在海外發表了讓有關部門認為“不當”的言論,那麼對於具體審批人員來說,就可能變成一次政治責任事件。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被追責的就不僅是個人,而是整個部門、整個單位。 因此,在這種責任機制下,他們最安全的選擇只有一個:寧可錯卡,也不要錯放,錯放了是政治事故,卡住只是按章辦事。這種行事風格就是中國官僚體系長期形成的一種運行邏輯。 也許大家還會問,基層單位有這麼大的能量隨便卡人嗎?那我們來細看本次規定。與以往一樣,中國很多法律條文本身都會保留一定的模糊空間,列舉幾條。 1、最大的“口袋”:“可能危害” 原文(第四款第三條):“中國公民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國務院商務等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 “可能”無法量化,這條文並不依據既定事實,而是引入了“預判/推測”機制,邊檢或商務部門不需要證明你“已經”危害了安全,只需要主觀判定你“可能”危害就可以卡人。 2、剝奪知情權 原文(第六條):“對依法決定不准出境的人員,決定機關應當向當事人書面告知……;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刑事案件偵查等情形的,可以不告知當事人。” 秘密邊控合法化:這一條直接打破了行政法的程序正義。什麼算“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依然是由官方說了算。如果當事人連自己被限制出境的真實原因和依據都無法掌握,他們就完全無法通過律師提起行政復議或司法訴訟。 3、 以“為你好”為名“保護”你 (第二條),條文規定在“必要時”可“勸阻”公民前往特定國家或地區。所謂“必要時”邊界不清,中國文字一向博大精深,請將“勸”與“阻”拆開來理解一下。 最近較熱門的話題就是,日本現在已被中國定義為“危險國家”。 4、 “長臂管轄” (第四款第二條),針對所謂在境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行為的公民,授權相關部門或省級政府限制其出境。此條規定將本來已經很寬泛的“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概念下放至地方執行,意味著海外言行可能導致回國後被“禁足”,並且地方的自主裁量權又無限地放大了。 5、監控前置,壓力下放 (第十條),該條款通過要求中介機構報告“違規辦理”出境業務,實際上將出境控制的門檻前移。由於“違規”標準不明確,中介機構為求自保極可能選擇主動加碼,將出境服務演變為監控手段,中國人辦理出國手續的關卡又添加了一道。 中國法律條文的這種模糊寬泛,並非漏洞,而是一種故意的制度設計。如果白紙黑字的法律寫得過於具體,過於嚴苛,除了造成執法機關缺乏靈活操作空間之外,也容易在國內及海外引發強烈反彈,甚至成為海外指責中國沒有人權的鐵證。 而保持表述溫和、概念寬泛、標準彈性,就意味著基層擁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最終,到普通民眾真正面對的時候,實際感受到的限制往往遠遠超過法律條文表面所呈現的內容。 在人治邏輯下,真正決定普通人命運的,很多時候並不是法律寫了什麼,而是執行法律的人,意會到上級希望他們怎麼做。只有理解這一點,才能真正看懂這次出入境新規的本質。讀完全文後,你們覺得中國的大門,還有多大的縫? 編輯:鍾然 校對:王濱 翻译:沈美花 Look Beyond the Text: What the New Chinese Exit...
湾区集会声援广西,追问洪灾真相
民运行动
Lyu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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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记者:关永杰 8月2日,旧金山湾区圣荷塞市政厅(San Jose City Hall)前举行了一场“声援广西,追问洪灾真相”集会。活动由中国民主人权联盟、中国民主党、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联合举办。 据中国官方通报,今年7月中旬,受台风“美莎克”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广西横州市云表镇六蓝水库及周边多座水库出现漫顶、溃口险情,其中六蓝水库主坝严重溃坝。官方公布广西全区洪灾共造成39人死亡,其中横州灾区26人死亡、7人失踪。但有体制内人士及海外独立媒体质疑官方数字严重缩水,认为实际伤亡人数可能远高于官方公布的数据。 集会由中国民主人权联盟湾区负责人李海峰主持,中国民主党主席方政及多名党员到场支持。李海峰表示,希望通过公开集会持续追问广西洪灾真相,让更多人关注灾区民众的处境。 集会现场,参与者纷纷发表见解。于晓亮表示,这场溃坝造成下游多个地区遭受严重洪灾,大量民众受灾,事件并未结束,灾情极其惨烈,希望外界不要遗忘灾区民众的遭遇。 李明骏则质疑,当局在灾后首先采取的是封锁现场、限制拍摄,而不是全力救援和公开信息。他指出,官方公布的死亡数字与民间流传的信息差距巨大,令人难以信服,并呼吁外界持续关注事件真相。 多位发言人则将此次灾难与中国历次重大洪灾和溃坝事件联系起来。张勇、邱光辉、惠汝涛、张辉等人都提到1975年板桥水库溃坝,2021年郑州“7·20”洪灾,2023年涿州泄洪等事件,认为类似灾难反复发生,暴露出工程质量、预警机制、信息公开及问责制度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他们质疑部分水利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监管缺失及验收流于形式等现象,而灾后官方则更倾向于控制舆论、淡化伤亡数字,导致公众难以获知真实情况。 盛虎认为,此次事故还反映出部分基础设施年久失修、设备维护不足以及应急体系失灵等问题。他表示,只有建立真正独立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才能减少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李圆伟则呼吁海外华人利用社交媒体向国内亲友传播更多真实信息,打破信息封锁;杨坤结合自身曾因网络言论受到压力的经历,认为海外人士更应发挥言论空间优势,持续关注中国重大公共事件,将真实信息传递给更多国内民众。 陈勇结合自己亲历2008年汶川地震的经验表示,严格执行建筑标准、加强监管以及保障新闻自由和社会监督,是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条件。他认为,灾后重建资金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同样不可或缺。 何冬玲、国盼、杨宗阔等发言人则分别从信息公开、政府问责、权力监督等角度表达看法,认为灾害发生后应更加重视公开透明、及时救援和责任追究,而不是封锁消息、压制舆论。 活动最后,李海峰感谢参与者在高温天气下前来发声。他表示,希望每一次公开表达都能够通过媒体传播,促使更多人关注灾区及公共安全问题。 集会结束后,参与者继续在现场交流对此次事件的看法。记者认为,当天不少发言都聚焦于灾害本身及官方应对,但另一个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中国大量水库建于被称为“大跃进”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其中不少采用当时较为落后的施工方式,不少属于土石坝,许多工程已远超设计寿命。随着中国大量基础设施整体进入维护更新阶段,而目前经济下行造成地方财政捉襟见肘,未来不仅是水库,包括桥梁、公路、堤坝等公共设施都可能面临老化风险。如果维护投入不足,类似事故未来仍有可能发生。此次广西洪灾,或许不仅是一场个别事件,也为中国基础设施安全敲响了一次警钟。 编辑:钟然 校对:熊辩 翻译:沈美花 Bay Area Rally Shows Solidarity with Guangxi, Demands Truth...
说公民,什么是公民?
社会评论
Lyu 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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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作者: 左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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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白菜毒了十四年:真正有毒的,是失去监督的制度
时事评论
追求民主不应成为罪名,谁有权决定中国的未来 ——邹幸彤的坚持
时事评论
当信仰不再只是一个遥远的词
民运之声
洛杉矶 8月30日 《全球觉醒》第86期 声援李卓人、邹幸彤暨谴责中共港共黑箱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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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 8月29日 第805次茉莉花行动 声援四通桥勇士彭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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