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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制度下“小事”变“大祸”的逻辑

作者:张兴贵编辑:李聪玲 责任编辑:罗志飞 校对:程筱筱 翻译:刘芳 在极权制度中反复上演的悖论现象:一件“小事”总被放任,直至演变为席卷区域性甚至全国的“大事件”,而当危机彻底失控,政权又总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以雷霆之势平息一切。这看似矛盾的循环,并非偶然,而是极权治理逻辑的必然产物。它既暴露了权力的傲慢,也折射出权力的脆弱;既是日常治理的失效,更是危机应对的表演。 一、小事被掩盖——信息垄断与纠错失灵 极权制度的核心,是对信息、资源和权力的绝对垄断。在这种结构中,任何“小问题”都可能被视为对整体叙事的威胁,因此从一开始就被系统性掩盖。 信息流动被层层截留。基层官员深知,上报负面消息意味着政治风险。于是,瞒报、淡化、归类为“个案”成为常态。一件普通的民生诉求,在乡镇被视为“无理取闹”,在县里被归为“局部问题”,到省市层面则消失在“总体稳定”的报告中。中央决策者看到的,永远是经过“优化”的现实。 权力结构拒绝纠错。极权制度强调“集中统一领导”,基层不敢、也不能在问题萌芽时主动作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上级指示不得擅动”——这种垂直依赖,让“小事”失去了被及时处理的可能。结果是小病不医,终成大患。 二、大祸爆发——压力积累与减压阀缺失 当小事被长期积压,社会矛盾就像地下岩浆,持续升温。极权制度看似坚不可摧,实则缺乏弹性。它没有独立的司法、自由的媒体、多元的监督作为“减压阀”,压力只能以更剧烈的方式爆发。一方面,社会信任持续瓦解。民众反复经历“投诉无门、维权无果、真相被掩盖”的过程,逐渐形成集体记忆:小事无人理,大事必引爆。一旦某个偶然事件触碰神经——无论是一起交通事故、一次执法冲突,还是一段网络视频——积怨便瞬间被点燃,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技术加速了事态失控。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远超管控能力。一段视频、一个帖子,可在数小时内冲破所有封锁。技术与民意的双重合力,往往让“小事”在转瞬之间升级为“大祸”。 三、集中力量办大事——非常态应对与治理表演 危机全面爆发后,极权制度祭出“杀手锏”——集中力量办大事。军队、警察、宣传、财政等资源被迅速整合,以摧枯拉朽之势平息风波。这种模式确实能在短时间内“摆平”局面:封路、抓捕、删帖……动作迅猛,规模宏大,外界往往为之震惊。但这并非治理能力的体现,而是危机应对的“非常态”。它依赖不受约束的权力,可跨部门、跨地区、无视程序调集资源;不受监督的决策,不计成本、不问效率;不受问责的后果,前期失误无人负责,深层问题并未解决。 四、恶性循环的根源——反馈机制的结构性缺失 为什么极权制度总陷入“小事→大祸→集中力量”的循环?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正常的治理反馈机制。在民主社会,小事通过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推动政策调整;官员受监督,必须承担责任。在极权制度,小事被瞒报、积压,直至突发危机才启动应急;官员只对上负责,无需面对民众。于是,放任→失控→强力压制成为唯一路径。 极权制度看似强大,却在“小事”面前暴露了致命的脆弱。它掩盖小事,是为了维护面子;它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为了挽回局面。但每一次循环,都在透支公信力、积累新隐患。真正的治理,不是在危机中“力挽狂澜”,而是在日常里“防微杜渐”;真正的强大,不是能“办成大事”,而是能让“小事”不再酿成大祸。一个不敢正视小问题的政权,终将被大问题拖垮;一个只会“集中力量”的制度,终会发现,再大的力量,也填不满信任的裂缝。 Why “Small Incidents” Become “Great Disasters” Under Totalitarian Rule Abstract: In totalitarian systems,...

中共不等于中国,更不代表中国人

作者: 周小星编辑:胡景 责任编辑:李聪玲 校对:程筱筱 翻译:刘芳 当今世界,很多人对“中国”的误解如此之深,他们把对中共的批评误解为是对中国的批评,并把这种批评延伸到整个中华民族,把中共极权的傲慢等同于中国人的面孔。其实,这种混淆视听正是中共最擅长的政治伎俩。要让世界重新理解中国,第一步便是分清:中共不等于中国,更不代表中国人。 这几年我经常听到一句话:“你们中国人怎么这样?”每次听见,我都心里一紧。我知道,他们指的是中共的暴行,是极权的傲慢,是战狼式的咆哮,可那一刻,中国人却成了替罪羊。于是我常常想:到底要多少年,我们才能让世界明白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共不等于中国,更不代表中国人? 中共喜欢把自己和中国绑在一起。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到“攻击共产党就是辱华”,它通过语言混淆偷换了概念,把一个政权的存亡,变成一个民族的生死。可是真实的中国远比共产党悠久。早在马克思出生前两千年,中国就已经有了《诗经》,有了孔孟,有了丝绸之路。那是文明的中国,不是党国。中共只是一段历史的意外,一个民族的噩梦,它不是中国的全部,更不能代表中国。 许多外国人混淆中共与中国,这是中共最希望看到的。它把14亿中国人推到自己的前面,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十四亿人”就这样成为了他们的护身符。它声称代表中国人民,却从不允许中国人民代表自己。那些敢于发声的人,要么被消失、要么被审判、要么被迫流亡。它用“中国”的名义压制“中国人”;用“国家”的名义对抗“个人”;用“人民”这个政治术语来代替“公民”;用“爱国”的名义要求人们沉默。这种故意混淆和政治绑架,是中国共产党最擅长的精致暴力。 中国不属于共产党,中国人也不是共产党的奴隶。看看那些被囚禁的律师、被驱逐的记者、被拆毁的教堂,还有那被禁声的网络,你就知道,真正的中国人正在承受怎样的艰辛和苦难。他们才是这个民族的良心,代表着被压制的中国。反对中共不是仇视中国人,恰恰相反,那才是对中国人的尊重。只有反对中共,这个民族才有未来,才有希望。 “CCP ≠ China ≠ Chinese”。这句话看似简单,其实是一场思想的复原。它让我们从语言里夺回真相,也让世界学会分辨一个政权与一个民族的区别。苏联共产党不是苏联,不能代表俄罗斯;纳粹也不是德国,不能代表德意志。同样,中共不是中国,更不能代表中国人。真正的中国不在天安门城楼上,更不在于那面巨大的党旗,它在人民的心里,在那些仍相信自由与公义的人心里。 我始终相信,五千年的文明社会不会被一个政党改写。终有一天中共会像苏共一样被历史抛弃,但中国会留下来,中国人也会留下来。到那时,世界才能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中共不等于中国,更不代表中国人。这句话不仅是事实的澄清,更是尊严的重建。 The CCP Is Not China, and It Does Not Represent the Chinese People Author: Zhou...

论中国民主的未来之《公民宪法》详解 第1篇

总则概述:公民宪法的灵魂 作者:程伟编辑:周志刚 责任编辑:钟然 校对:林小龙 翻译:吕峰 引言:一部优秀的宪法乃法治之魂 在历史的洪流中,宪法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权力,更在于勾勒出一个国家的精神与未来。《公民宪法》以民治、民主、民权、民生、民族为核心政治理论,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宪政蓝图。其第一章总则,作为宪法的灵魂篇章,明确了国家、宪法和军队的定义,明确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并以特别条款为宪法注入了特别的权力制约体系。《公民宪法》以民治为核心,超越了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范式,勾勒出未来公民自治型社会的愿景。本文将初步解读第一章内容,并在后续文章当中逐条解读每一条款的详细内容,揭开《公民宪法》的思想内核,带领读者走进中国民主未来的宏伟蓝图。 一、公民宪法的精髓:民治为魂 《公民宪法》是以“民治”为核心的全新政治哲学,由民治逐步推导出民主、民权、民生和民族,民治是“1”,民主、民权、民生、民族以及更多的公民权利则是“1”后面的“0”,没有民治这个“1”,有再多的“0”都是毫无意义的存在。民治由两个核心理论组成:一为公民自治,即自我管理,强调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自主性以及权利与义务,一个人处于社会中有义务进行自我管理,公民负有义务的同时则享有对等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则需要负有对等的义务;二为公民治理国家,公民治理国家是公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力,国家是公民组成的国家,是公民治理国家,而非国家(统治者)统治公民。这一核心理念打破了传统政治的精英垄断权力、王权(皇权)垄断权力的传统政治理论,主张公民不仅是权力的来源,更是治理的主体。是由公民来治理国家。 由民治出发,引导出民主为公民表达意志的机制制度,即为民主之制度;因有民主之制度,方可保障个人的自由与尊严,以及其他诸多方面的公民权利,即为民权;因公民有了民权,公民能有效行使民权,以建立一个关注公平与福祉的社会,即为民生;公民的生存得以更好的保障,人们才有更多的可能复兴民族的文化,民族文化能守护国家的独立与文化传承,民族即民族之文化。《公民宪法》以民治为根,串联起民主、民权、民生、民族,形成一个逻辑闭环的政治理论体系,为中国未来的民主化政治体制提供了理论支点。 二、《公民宪法》的核心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作为《公民宪法》的开篇,奠定了宪法的基调与框架,其内容涵盖以下关键要素:  国家的定义:第一章明确国家为“民治之国”,主权完全归于全体公民。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实体,更是公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旨在实现民治之下的公平、正义与繁荣。  宪法的定义:宪法被定义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超越一切权势,确保民治、民主、民权、民生、民族的原则贯穿治理始终,确保国家的法治根基牢固,公权力的来源正当。  军队的定义:军队被定义为“公民的军队、国家的军队”,其核心职责是保卫国家主权与公民权利,而非服务于任何个人或派系,杜绝军事干政的可能性。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包括言论、结社、信仰等,同时负有参与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民治理念贯穿其中,鼓励公民通过选举、监督与直接参与,共同塑造国家的未来。  宪法的特别条款:第一章引入创新的特别条款,为宪法的灵活性与适应性提供保障。这些条款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治理机制,以应对危机或重大社会变革,确保宪法的生命力。 三、公民宪法对中国民主的启示 《公民宪法》第一章以民治为核心,勾勒出中国民主的独特路径。它回应了西方民主在中国的“水土不服”,避免了过度集权与民粹主义的双重陷阱。通过将公民自我管理与国家治理相结合,《公民宪法》赋予公民前所未有的主体地位,打破了传统政治的被动参与模式。同时,其对军队的严格定义与公民权利义务的平衡设计,确保了政治体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特别条款的设置则为宪法注入动态适应能力,使其能够应对技术革命、全球化等新挑战。在当今世界,民主的实践面临诸多困境:西方民主饱受分裂与低效之苦,威权体制则难以回应人民对自由的渴望。《公民宪法》提供了一种“第三条道路”,既继承了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又吸纳了现代民主的普世价值,并结合了中国的实际国情和世界主流政治体制发展的方向。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更是一场关于中国民主未来的思想实验,也是全体中国人相互签署的共同契约,激发我们思考,促使我们团结:如何在保持国家稳定与文化自信的同时,赋予公民真正的治理权力? 结语:迈向民主的星辰大海 《公民宪法》第一章总则以民治为魂,勾勒出一幅令人振奋的民主图景。它告诉我们,中国的民主未来不是对西方的简单模仿,而是植根于自身文明的创新实践。践行民治、民主、民权、民生和民族政治理念,促进中国迈向一个自由、民主、正义、平等、求实和繁荣的未来。 点击查看《公民宪法》原文 ...

“君无戏言”怕鬼的政权

作者:张致君编辑:李聪玲 校对:林小龙 翻译:吕峰 世上最怕鬼的,不是病弱之人,不是孤魂野宿的孩子,而是手里握着刀子、腰上挂着印章的那些“大人”。 他们说自己无所畏惧,铁腕而威严,号称一声就能让千万人肃立如僵。但只要一个死人名字被人低声提起,他们就如同看见了厉鬼:眉毛竖起,耳朵发抖,腿脚不由得发软,急急忙忙把嘴堵上,把海边封了,把花束扔走。 奇怪么?不奇怪。 因为鬼不可见,所以最难防。活人你可以关,报纸你可以删,手机你可以查,但死人呢?死人什么都不做,却偏偏什么都能做。一个死人若活在记忆里,便比千军万马还要厉害。于是他们怕死人,怕得比怕活人还厉害。 我听说好些名字不能提,提了就是“寻衅滋事”。寻衅?谁寻谁的衅?一个躺在海里的骨灰,如何去寻活人的衅?倒像是活人自己寻着鬼,日日夜夜不让它安息。 古时候,人们敬鬼神,祭之以酒肉,图个心安。如今政权怕鬼魂,见之如仇敌,怕得要把海封上,把风管住,把浪也圈起来。仿佛风若呼一声,浪若翻一下,就会喊出那个名字。 于是出现了奇观:世上最强大的政府,拥有最庞大的警察队伍,最尖锐的机器,却要耗费千百人力去对付一把纸灰,一束花,一声低语。 有人在海边轻轻放下一朵花,转身就走。 花没开口,海没作声,只有浪一层一层打过来。过后几个人半夜冲到他们家里,紧张得像大战之前,把放花的人投入监狱,想把记忆踩进暗无天日的深渊中。我心里忽然明白:原来他们不是在踩记忆,他们是在踩自己心里的影子。 这影子是什么?是怕。 怕一个死人被记起,怕一个名字传下去。怕久了,就连空气里都充满那名字。你越怕,它越近。你越压,它越响。于是,他们像和空气打仗。手里拿着刀,却砍不着空气;砍不着,就只好乱砍活人。 我笑他们像夜里怕鬼的孩子。孩子怕鬼,拉着被子捂头,还要喊“我不怕我不怕”。喊得多了,正好证明他就是怕。 他们也一样:号称强大,偏要天天警惕一个死人;口口声声稳定,偏要四处捕人;整日嚷嚷信心,偏要删帖删得手忙脚乱。这不就是捂头喊的孩子么?只不过孩子丢的是觉,这些“大人”丢的是脸。 死人本无害。死人若真有害,那只能说明活人的心亏。你若心正,他就是灰;你若心虚,他就是鬼。 可惜他们宁肯把死人当鬼,也不敢让死人当人。 于是海不能望,碑不能立,花不能放,名字不能说。一个国家几亿人,竟然要与一个名字决斗。斗来斗去,名字还在,人心也还在。到最后,只剩他们自己被名字逼得发狂。 “中国人的脊梁,总是从死人那里长出来的。”——这话怕是真的。 因为活人弯腰,死人反而直立。死人直立着,便成了镜子。镜子照见谁低头了,谁弯腰了,谁在替权力磕头。 所以他们最怕镜子。怕死人立着。怕死人在记忆里站直。怕活人看见后,心里也要试着直一回。 他们可以堵嘴,却堵不了心思;他们可以删字,却删不掉回声。名字被禁,名字反而更响。就像一口井被板子盖住,底下的水声反而闷得更沉。时间一长,板子还是要烂开,水要冲出来。 怕鬼的政权,其实早就是鬼。 他们活着,却日日担心阴魂,夜夜检查墓碑,连死人都不敢让人去祭。活人怕死人,死人却让活人失眠。若真有鬼,鬼大约也是笑的。笑活人劳师动众,弄出一个笑话:生人怕死鬼,死鬼反成主人。 我在心里冷冷地想:连死人都怕的统治者,还能怕谁呢?他们怕的是影子,怕的是空气,怕的是自己。 终有一日,他们要被自己吓死。到那时,也要进墓地。他们到那边去,大约还得继续抓鬼。 A Ruler’s Word Is No Jest: A Regime Afraid of Ghosts Author: Zhang ZhijunEditor: Li Congling Proofreader: Lin XiaolongTranslator: Lyu Feng The ones most...

“百日无孩运动”

——泯灭人性的政策 作者:王乔编辑:钟然 责任编辑:罗志飞 校对:林小龙 翻译:吕峰 1991年夏天,山东冠县、莘县发生了一场至今仍令人不寒而栗的计划生育运动——“百日无孩”,也被称为“杀羊羔事件”。从5月1日到8月10日,一百天内,全县不得出生一个孩子。那三个月,但凡是怀孕的妇女,不管你是计划内、计划外、第一胎、第几胎,哪怕是久病不孕而怀孕的妇女,都会被住起来强制流产,在这场运动里,怀孕的女人被当作“违纪分子”。村口设卡,干部挨家排查,白天拦截,深夜敲门。被发现的孕妇,不论是几个月,哪怕孩子已经七八个月,即将临盆,也要被拖上手术台。 有人跑到亲戚家,有人躲进地窖和荒山,但大多数人仍未能逃脱。孩子在母体中被扼杀,哭声没来得及响起,就被抹去生命。 这是一次对生命赤裸裸的屠戮。连恐怖电影都不敢如此残忍,而这却在中国真实发生——这不是虚构,而是体制制造的噩梦,泯灭人性,丧尽天良! 干部充当“刽子手”,把同村人,甚至自己的姐妹亲手送上手术台。母亲的嚎哭、胎儿的死亡,在村口、在医院、在每一条巷子里回荡。 邻里之间互相举报,亲情变成冷酷的算计。人情与信任彻底崩塌,留下的只有恐惧与麻木。那一百天,整个社会仿佛一张收紧的捕网,把人性勒到窒息。当地记录显示数万胎儿在该运动期间被“终止”出生。 被迫引产的妇女因此落下病根,终身不孕;许多人带着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几十年后仍会在噩梦中哭醒。 然而,三十多年过去,这场运动被悄然掩盖,仿佛从未发生。当时那位县委书记叫曾昭起,可是升官了,踩着无数婴孩的孤魂,平步青云了…… 2015年之后,国家全面放开二胎,甚至鼓励三胎。但对于那些当年失去孩子的母亲,这一切只是一种残忍的讽刺:身体被摧残,孩子消失在手术台上,只叹自己生不逢时。 “百日无孩”之所以能成真,并不是因为政策正确,而是因为体制容许残忍,鼓励顺从。当权力大于法律、政绩重于人命、服从取代良知,任何荒唐的命令都能被执行到底。 这只是极权体制下罪恶的冰山一角。或许它已被掩盖、被刻意遗忘。如今当局又以“鼓励生育”为名行政绩之实,依旧在用政策操控人们的子宫与命运。连最基本的生育权都不属于自己,自由与尊严又从何谈起? The “Hundred Days Without Children” Campaign — A Policy That Extinguished Humanity Author: Wang Qiao Editor: Zhong Ran Executive...

台湾的“光复”与“沦陷”:从一场跨越八十年的叙事战争看言论自由

作者:张致君 校对:林小龙 (中国新华社新闻截图) (自由时报网图) 2025年10月25日,中国新华社发布通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将这一天定为“台湾光复日”。消息一出,舆论即刻两极。北京方面称这是“历史正义的昭告”,而台湾社会则出现另一种声音——“这不是光复日,而是台湾再沦陷日。”同样的一段历史,却在不同体制与自由程度下,讲出了完全不同的故事。 1945年10月25日,台北中山堂。日本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向中华民国代表陈仪递交降书。那一天,被写入台湾课本,称作“台湾光复日”——台湾重归祖国怀抱。但在国际法的框架下,现实远比宣传复杂。 二战结束时,《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乃至《日本降伏文书》,都仅为政治声明与投降条款,并无法律上领土转移的效力。日本确实放弃了台澎,但未指明归属哪国。《旧金山和约》亦仅写道“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却未将主权移交中国。换句话说——1945年的台湾,只是由中华民国代表盟军暂时接受管理,而非“主权归还中国”。 因此,从国际法的角度,“台湾光复”并不存在。存在的,是一次军事接收与随后持续数十年的威权统治。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与戒严长夜,让许多台湾人意识到,这个名为“光复”的日子,开启的不是自由的黎明,而是另一次的压迫。 于是,历史的意义被倒置——“光复”成了“沦陷”的起点。台北的街头有人举牌:“那一天,我们失去了声音。” 那么,中共为何在2025年重新宣布“台湾光复日”?答案不在历史,而在政治。 对中共而言,这不仅是一种“纪念”,而是一种“法理塑形”,通过“国家纪念日”的名义,将“台湾属于中国”的叙事制度化、官方化、法律化。当历史被写进法律,记忆便成为统治的延伸。正如《国家安全法》将“统一”定为国家使命,如今的“光复日”则成为一块“法理统一”的地基。未来无论是否动武,这一天都可被援引为“历史依据”——一个象征台湾“理应归属”的法源基础。 这是一种极具政治工程意味的历史再造:北京不需要真正的历史真相,它只需要一个能在法律条文、外交辞令和宣传影片中反复引用的符号。“光复日”就是这种符号的典型产物。而大陆的民众不能提出任何不一样的声音,台湾的归属不容讨论,而真正的历史不允许传播。 相较之下,台湾社会的反应体现出另一种制度力量:言论自由。当北京宣布“光复”,台湾的民间社群却能公开说“这是沦陷”;台湾人在社交媒体发文:“我们从小被教导台湾光复了,但那只是另一场占领。”有人用《黑客帝国》的隐喻写道:“红色药丸是真相,蓝色药丸是课本。” 在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人们有权质疑权力的叙事,有权重新解读历史。这恰恰是民主与极权的分界线:在台湾,你可以怀疑“光复”;而在大陆,你不能怀疑“统一”。前者容许历史成为争论的场域,后者只容许它成为政治的祭坛。 正如日籍评论员矢板明夫所言:“如果国民党将9月23日越南受降日也称为‘光复越南’,那将是外交笑话。”但在中共语境里,这样的逻辑却被当作理所当然——因为那不是在追问真相,而是在编写合法性。 “光复日”在北京,是政权自我合法化的神圣仪式;在台北,却可能是人民反思专制历史的纪念。 这两种纪念方式,本质上是两种国家形态的投影:一种是将历史定格为政治命令的国家,另一种是允许历史被质疑、被重写、被辩论的社会。 在中共体制下,纪念日是一种纪律—它告诉人们应当记得什么、忘记什么;而在民主制度下,纪念日是一种对话——它让人们讨论记忆本身的意义。 因此,“光复”与“沦陷”的冲突,不只是两种叙事的对抗,更是权力与自由的对抗。北京用纪念日塑造“历史必然性”;台湾用言论自由揭示“历史的不确定性”。 历史不会因为一个法令而光复,也不会因为一个口号而沦陷。它存在于每个人敢不敢发声、敢不敢质疑的勇气中。当一方以“光复”之名继续要求统一,而另一方以“沦陷”之痛提醒人们警惕历史重演,真正的差异不在领土,而在心灵的疆界。 在某种意义上,2025年的“光复日”与1945年的那天并无不同——那时台湾接受外来政权的接管,如今,北京试图以话语再度接管台湾的记忆。 但不同的是:今天的台湾,已经拥有选择红色药丸的自由——哪怕真相刺痛人心,也不必再为说出它而坐牢。 而这,才是真正的“光复”。 “我们不是在讨论台湾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或者是属于谁。而能不能公开讨论这件事更重要。而公开讨论后会不会因此因言获罪更重要。” 探讨历史真相,在台湾可以,而在中共国不可以。 Taiwan’s “Restoration” and “Fall”: An Eighty-Year Narrative War Over Freedom of Speech Author: Zhang Zhijun Proofreader: Lin Xiaolong (Screenshot of a Xinhua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