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安全”成为权力的理由
——从“9•11”恐怖袭击二十五周年看自由与极权
文/贾嘉
2001年9月11日,世界改变了。
那一天,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的双子塔在恐怖袭击中倒塌,近三千条鲜活的生命骤然消失。熊熊烈火、滚滚浓烟以及人们惊恐奔逃的画面,通过电视信号传遍世界。
二十五年过去了,人们依然不会忘记那个早晨。
纪念“9•11”,首先是为了纪念那些无辜的遇难者。但如果纪念仅仅停留在鲜花、泪水和口号之中,那么历史带给我们的教训就可能被遗忘。
“9•11”之后,世界面对的不仅仅是恐怖主义,还有一个更加复杂、更加深刻的问题:当一个社会因为恐惧而不断追求安全时,我们究竟愿意为安全付出多少自由?
这是一个属于美国的问题,也是一个属于中国的问题,更是一个属于所有生活在现代政治体系中的人的问题。
一、恐怖主义制造恐惧,权力可能利用恐惧
恐怖主义最直接的目标是制造死亡,但它更深层的目的,是制造恐惧。恐惧可以改变人的行为。
一个害怕战争的人,可能愿意接受更多的军事管制;一个害怕犯罪的人,可能愿意接受无处不在的监控;一个害怕社会动荡的人,甚至可能愿意放弃表达意见的权利。
于是,“安全”便成为政治权力最容易获得合法性的理由之一。“为了国家安全。”“为了社会稳定。”“为了防止敌对势力破坏。”这些话,我们并不陌生。
问题在于,当“安全”成为一个可以无限扩张的概念时,究竟还有什么不能被纳入“安全”的范围?一个批评政府的人,是否威胁国家安全?一个要求新闻自由的人,是否破坏社会稳定?一个坚持独立宗教信仰的人,是否属于“危险组织”?一个拒绝保持沉默的人,是否就是所谓的“敌对势力”?
在民主制度之下,这些问题至少可以被公开讨论,可以通过法律、媒体和社会监督进行限制。而在一个缺乏权力制约的体制中,“国家安全”却可能成为一只无限伸长的手。它可以进入媒体,进入学校,进入宗教场所,进入互联网,甚至进入每一个普通人的私人生活。
最终,人们发现,自己也许获得了一个看似“稳定”的社会,却失去了一个能够自由呼吸的社会。
二、真正可怕的,不只是恐怖主义,还有“以安全之名”的无限权力。
“9•11”之后,美国也曾经因为反恐而扩大政府权力。机场安检更加严格,情报机构获得更多资源,政府加强了反恐体系。与此同时,美国社会内部也出现了巨大的争论:为了反恐,政府究竟可以走多远?至今,这些争论仍然存在。
但正是这种争论本身,体现了自由社会的重要价值。政府并不是永远正确的,总统不是永远正确的,情报机构不是永远正确的,甚至所谓的“国家利益”,也并非不能被质疑。
民主社会最宝贵的地方,并不是它从不犯错误,而是它允许人们指出错误:媒体可以调查政府,律师可以挑战政府,法院可以限制政府,普通公民可以批评政府,选民可以通过选票更换政府。这意味着,任何以“安全”为理由的权力,都必须接受追问。
然而,在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社会里,情况可能完全不同。那里没有真正独立的新闻媒体,没有不受政治干预的司法体系,也缺乏能够自由运作的公民社会。于是,“安全”不再是保护人民的工具,反而逐渐变成了控制人民的工具。
一个政府如果不允许人民批评它,却不断要求人民相信它;如果不允许社会监督它,却要求社会绝对服从它;如果把不同意见都视为威胁,那么它真正害怕的,也许并不是“危险”,而是人民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稳定”究竟是谁的稳定?
在中国政治语境中,“稳定”是一个被反复强调的词。没有人反对稳定。没有人希望战争、暴力和社会混乱。但是,我们必须追问:稳定究竟意味着什么?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公开的抗议,是因为所有人都满意吗?还是因为人们知道表达不满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果一个国家的媒体每天都在歌颂繁荣,是因为没有问题存在吗?还是因为报道问题的人无法自由发声?如果人们在公共场合不讨论政治,是因为他们不关心国家的未来吗?还是因为他们知道,有些话不能说?
一个社会表面的安静,并不一定代表真正的和平。沉默也并不等于认同。历史上许多看似“稳定”的政权,在表面之下都积累着巨大的矛盾。由于缺乏公开表达和制度性的解决渠道,问题无法被及时发现,也无法被及时解决。最终,当压力突破临界点时,所谓的稳定可能在一夜之间瓦解。
真正健康的社会,不是没有声音,而是允许各种声音存在。真正牢固的稳定,也不是依靠恐惧和压制,而是建立在公平、法治、尊重和公民权利之上。
四、极权最害怕的,也许不是敌人,而是自由的人。
一个真正自由的人,会思考,会怀疑,会提出问题,会要求权力解释自己的行为。因此,任何希望实现全面控制的权力,都必然对独立的个人保持警惕。它希望人们只接受一种声音,希望媒体只传播一种叙事,希望学校只教授一种历史,希望人民只有一种爱国方式。当一个国家只能存在一种正确的思想时,思想本身其实已经死亡。
一个健康的国家,不应该害怕不同意见。恰恰相反,不同意见可以帮助一个国家发现自身的问题。批评并不等于背叛;反对政府并不等于反对国家;要求民主并不等于破坏稳定;维护人权更不应该被视为敌对行为。
国家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某一个政党。政府应该服务人民,而不是要求人民无条件地服从政府。
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常识,在许多国家却仍然需要不断普及。
五、9•11之后,我们更应该珍惜自由
二十五年过去,世界并没有变得更加安全。战争仍然存在,极端主义仍然存在,新的冲突不断出现。
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人脸识别和数字监控等新技术,也使政府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管理能力。
技术本身并没有善恶。问题在于:谁掌握技术?谁监督掌握技术的人?如果没有权力制约,那么原本用于保护社会的技术,同样可能成为监控社会的工具。
一个人去了哪里,见了谁,说了什么,读了什么,甚至表达过什么样的政治观点,都可能被记录、分析和保存。 当一个社会逐渐习惯“被看见”,它最终可能忘记什么是真正的私人空间。当人们因为担心后果而开始自我审查,权力甚至不再需要直接禁止什么。因为恐惧已经进入了每个人的内心。这或许是现代社会最值得警惕的危险之一。
六、纪念9•11,是为了拒绝恐惧统治我们的生活
“9•11”是一场恐怖主义制造的灾难。但是,如果二十五年之后,我们仍然没有理解恐惧与权力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对这场灾难的纪念就仍然不够完整。
恐怖主义试图用暴力让人们失去安全感。而任何不受制约的权力,也可能利用这种不安全感,让人们主动交出自由。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警惕。面对恐怖主义,我们当然需要安全。面对战争和犯罪,我们当然需要秩序。但是,安全不能成为无限权力的通行证,稳定不能成为压制自由的理由,国家利益也不能成为侵犯人权的借口。
任何政府,无论它拥有多么崇高的口号,都必须受到监督。任何权力,无论它以什么名义出现,都必须存在边界。因为历史一再告诉我们:当人民为了安全而完全放弃自由时,最终可能既失去自由,也未必真正获得安全。
二十五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次纪念“9•11”,不只是纪念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也是在纪念人类在灾难面前所表现出的勇气。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重新确认一个简单而坚定的信念:恐惧不能成为奴役自由的理由。稳定不能成为剥夺权利的借口。国家不能高于人民,权力更不能高于法律。
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不是让人民害怕它的政府。而是让人民相信:即使面临危险,他们依然拥有说话的权利;即使批评政府,他们依然能够受到法律保护;即使面对强权,他们依然不必放弃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这,或许才是“9•11”留给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启示。
愿逝者安息。愿恐惧不再成为权力扩张的借口。愿自由与尊严,永远不会在人类追求安全的过程中被遗忘。
七、对于中国人而言,“自由”从来不是遥远的话题
今天,当我们在美国纪念“9•11”时,对于许多来自中国的海外人士而言,这场灾难所引发的关于自由、安全与权力的讨论,并非遥远的政治话题。因为我们曾经生活在一个将“稳定”置于极其重要位置的社会。
我们理解秩序的重要,也理解国家安全的意义。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警惕:当“安全”“稳定”成为不可质疑的政治语言时,普通人的自由究竟还剩下多少空间?
一个国家可以强大,但强大不能成为拒绝监督的理由。一个政府可以强调安全,但安全不应成为限制自由的借口。一个政党可以长期执政,但长期执政也不意味着永远正确。真正的国家认同,不应建立在对某个政党无条件的服从之上。
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中国,而不是任何一个政治集团的私有财产。爱自己的国家,也不意味着必须赞美所有的政府政策。批评执政者,并不等于背叛民族。要求民主、自由、人权与法治,也绝不是所谓“敌对势力”的阴谋。恰恰相反,一个真正关心中国未来的人,应该有勇气面对现实,指出问题,并为改变问题而努力。
八、“在野”的意义:让不同的声音继续存在
《在野党》杂志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声音。“在野”并不意味着为了反对而反对,更不意味着制造仇恨。
真正的“在野”,意味着在主流权力之外,依然有人愿意思考、质疑和发声。当一种声音试图垄断真理时,“在野”的声音提醒人们:真理不应该由权力垄断。当批评被视为危险时,“在野”的声音提醒人们:批评是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力量。当人们被要求保持沉默时,“在野”的声音告诉人们:沉默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民主社会之所以能够保持活力,正是因为它允许“在野”。有执政者,也有反对者;有多数意见,也有少数声音;有权力,也有监督。
没有永远正确的政府,也没有不需要监督的权力。一个真正成熟的国家,不应该害怕反对派。恰恰相反,敢于允许不同政治力量公开竞争,才是一个国家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
九、海外中国人的责任:不仅仅是离开,更是记住
对于生活在海外的中国人来说,离开一个熟悉的环境,也许意味着获得新的生活。但自由从来不应该只是个人的幸运。当我们生活在一个可以自由阅读、自由讨论、自由批评政府的社会时,我们更应该理解,这些权利并非从天而降。它们来自无数人的争取,也来自一代又一代人对于权力的监督。因此,海外中国人的责任,也不仅仅是过好自己的生活。
我们可以有不同的政治观点,可以选择不同的行动方式,甚至可以对未来持有不同的判断。但至少,我们不应该忘记:在世界上仍然有许多人,因为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受到压制;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失去自由;因为追求民主和人权而被迫离开故乡。海外的意义,或许正在于此。
当一个人摆脱了恐惧,他便有机会重新学习如何自由地思考。而当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独立思考、公开讨论,并且尊重与自己不同的观点时,自由的种子便不会轻易消失。
结语:不要让恐惧成为我们的主人
二十五年前,恐怖分子用飞机撞向了纽约最具象征意义的建筑之一。它试图摧毁的不只是钢筋水泥,更是人们对于安全与未来的信心。
二十五年之后,我们再次回望“9•11”,也应该问自己:面对恐惧,我们是否愿意放弃自由?面对强权,我们是否还敢提出问题?面对不公,我们是否愿意保持发声?
历史告诉我们,任何自由都可能失去。当人们因为恐惧而放弃发声,当社会因为所谓的“稳定”而拒绝不同意见,当权力不再受到监督,自由便会一点一点地消失。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媒体,需要独立思想,需要公民社会,更需要不同政治力量的存在。
“在野”不是为了制造分裂,而是为了防止权力失去制衡。反对并不等于仇恨,批评也并不意味着背叛。
一个国家真正的未来,不属于那些要求人民永远沉默的人,而属于那些即使面对压力,依然相信自由、坚持真相、守护人的尊严的人。
纪念“9•11”,是为了纪念逝者。也是为了提醒生者:不要因为恐惧而交出自由,不要因为强权而放弃思考,不要因为现实艰难而放弃对民主的期待。对于每一个仍然关心中国未来的人来说,这或许正是我们继续发声、继续思考、继续坚持的意义。因为自由不会自动到来。民主也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有人记住,有人传播,有人争取。
而这,也许正是“在野”的真正意义。
编辑:胡景 校对:周敏 翻译:戈冰
When "Security" Becomes the Justification for Power
—Reflecting on Freedom...
从两部法律看中共法律的本质:统治与奴役人民的工具
作者:张磊
最近,中国陆续通过了几部即将实施的法律。
在我看来,其中最值得关注、也与普通人切身利益关系最大的,是《国防动员法》和《医疗保障法》。
这两部法律看似一个涉及国防,一个涉及医疗,彼此毫不相关,但如果放在一起观察,却能看到一个共同趋势:国家权力正在越来越深入地介入个人财产、社会资源、医疗保障、信息传播乃至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国防动员法》:不断扩大的国家动员权
近年来,随着习近平对军队高层持续整肃,其对军队的控制进一步加强。其野心想要统一台湾并不断制造台海局势高度紧张的背景下,如果未来发生战争,中共需要动员的显然不仅不止是军队,而是整个社会。
现代战争需要车辆、企业、能源、通信、数据、交通、物资以及大量社会资源。因此,要提高战时动员能力,首先就必须在法律上扩大国家的动员权限。
因此新版《国防动员法》的一些变化值得高度警惕。
例如,国防动员所涉及的情形,从过去强调国家安全受到威胁,进一步延伸到“国家发展利益受到威胁”。“国家安全”尚有相对明确的边界,而“发展利益”的含义则宽泛得多,可以涉及经济、贸易、能源、产业链乃至国际竞争。
这意味着,未来如果中国与其他国家发生严重的经济、贸易或战略冲突,这些矛盾是否也可能被纳入所谓“国家发展利益受到威胁”的框架,并成为扩大国防动员的重要依据?
这正是值得警惕之处。
与此同时,新版法律还将过去对民用资源的“征用”,扩展为“征收、征用”;过去所称的“其他物资”,也调整为“其他资源”。
几个字的变化,背后却意味着适用范围的扩大。
“物资”通常指车辆、设备、粮食和实物,而“资源”的概念显然更加宽泛。企业能力、设施、土地、技术、数据以及其他能够服务于国防动员的社会资源,都可能被纳入其中。
新法还进一步涉及国防动员所需的数据、信息收集以及动员状态下的信息传播管理。
换句话说,一旦进入国防动员状态,国家不仅可以调动军队,还可以更加深入地介入和控制社会资源、企业运行、个人财产、数据和信息传播。
符合条件的公民,还依法负有承担国防勤务的义务。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国家可以决定是否发动战争,可以征收征用社会资源,也可以要求公民承担国防义务,而普通公民却缺乏真正参与重大国家决策的制度渠道,那么所谓“国家利益”,很容易最终演变成权力要求人民服从的理由。
二、《医疗保障法》:义务不断明确,公平问题依然存在
再来看《医疗保障法》。
医疗保障与每一个家庭都直接相关。
随着法律进一步明确参保责任,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既然国家要求公民承担医保缴费义务,那么是否也应该承担同等明确的责任,保证医保制度公平、透明和有效运行?
中国正在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总加速师”正不断背离现代文明,开历史倒车,经济持续下行,就业和居民收入面临困难,而需要长期使用医保和医疗服务的人却越来越多。
这意味着医保基金未来必然承受更大的压力。
但现实问题是,医保体系本身仍存在不少结构性矛盾。
首先是医保基金的透明度和监管问题。
近年来,各地不断查处医保骗保、虚假诊疗、药械回扣和医疗腐败案件。仅2024年、2025年,共追回的医保基金就达到五百亿元以上规模。
追回的钱越多,一方面说明监管有所加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医保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问题并非个别现象。
这自然会引出一个问题:已经查出来的有这么多,还有多少没有被发现?
对于普通缴费者而言,他们能够看到的是每年的缴费通知,却很难真正了解医保基金如何运行、如何分配、哪些机构获得了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后究竟由谁承担责任。
如果缴费义务能够通过法律强制落实,那么基金运行的公开透明也应该成为同样严格的法律责任。
三、医疗保障为什么仍然存在明显分层?
中国医疗保障体系另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就是不同群体、地区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待遇差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同;不同地区的报销标准不同;不同等级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也不同。
以我所在农村家庭最常见的情况为例:在我父母在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比例大致在75%;进入县级、市级医院后,个人承担比例在65%;但到了省级大型医院我们能报销承担的比例最多就只有55%。
于是便出现一种现实困境:病情越严重,越需要更好的医院;医院级别越高,家庭承担的医疗成本反而越大。
对于收入有限的家庭而言,小病或许还能承担,但真正遭遇重病时,医疗保障却不足以解除家庭的经济压力。
与此同时,中国长期存在干部医疗、特殊医疗保障以及所谓“高干病房”等制度安排。
一些高级干部能够享受到的医疗资源、专家条件和保障水平,与普通居民显然并不完全处于同一层级。
因此,真正值得追问的并不是“该不该参加医保”,而是:既然缴费强调人人有责,那么医疗保障为什么不能更加公平?
法律要求人民承担义务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让权利也得到平等保障。
四、纸面上的平等与现实中的权利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同时也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些原则本身没有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它们能否在现实中得到有效保障。
中国各地都有公安机关、法院、纪委以及信访部门,理论上已经建立了一套庞大的行政、司法和监督体系。
然而现实中,仍然有大量群众在地方问题得不到解决之后,不得不层层上访,甚至前往北京寻求解决。
这说明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权利条文,也不等于权利能够真正实现。
五、真正的问题是:法律究竟约束谁?
《国防动员法》和《医疗保障法》分别涉及完全不同的领域,但背后反映出的逻辑却十分相似:当国家需要社会承担责任时,法律往往规定得越来越具体;而当公民要求限制政府权力、实现权利平等时,相关保障却远没有那么有力。
谁制定法律?谁解释法律?谁监督法律执行?当掌握权力的人违法时,又由谁真正追究他们的责任?
如果人民只能服从法律,却无法通过真正有效的政治制度改变立法者、监督执政者和制约公权力,那么法律最终就很容易从保护人民的工具,变成维持权力秩序的工具。
结语
法律存在的根本意义,应当是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共权力,而不是不断扩大国家控制社会的范围。
在我看来,中共现行政治体制下最大的问题,正是权力缺乏真正独立而有效的制约。
只有当人民拥有真实的选择权、监督权和问责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不会只停留在纸面上。
当法律越来越强调人民应当承担什么,却无法同等有力地保证人民能够监督政府、追究权力责任,那么所谓“依法治国”就演变成“依法统治奴役人民”。
编辑:韩立华 校对:毛一炜 翻译:戈冰
The Nature of CCP Law as Seen Through Two Acts: Tools for Ruling and Enslaving the People
By Zhang...
没有司法独立,“扫黑除恶”最终扫掉的可能是法治
作者:冯仍
2026年,中国又开始了一轮 “扫黑除恶” 。
从官方公布的信息看,这一次除了继续打击所谓“村霸”“乡霸”“矿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还把“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网络暴力”等列入重点打击范围。各地随后开始集中收网、抓人、公布战果,一场熟悉的“专项斗争”又一次铺开。
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从来没有跟着叫好。
不是因为我反对打击黑社会。
真正欺压百姓、敲诈勒索、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的人,当然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必须打击这些犯罪。
我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为什么本来应该由司法机关依据现有法律处理的刑事犯罪,总要变成一场又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
在一个司法不能真正独立、公检法都受到政治权力领导的制度里,我很难相信这种自上而下发动的“专项斗争”,最后只会精准地落在真正的黑恶犯罪分子身上。
历史已经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运动一旦开始,就会有指标,会有压力,会有层层落实,也会有人为了完成任务扩大打击范围。
于是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又抓了多少人”,而是:这些被抓的人里面,有多少真正属于黑恶势力?又会不会有人因为经济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正常维权甚至得罪地方权力,被一步一步推入所谓“涉黑涉恶”的案件之中?
真正的法治其实没有这么复杂。
杀人,就按照杀人罪处理;敲诈,就按照敲诈勒索罪处理;非法拘禁,就按照非法拘禁罪处理;暴力讨债、强迫交易,同样都有相应的法律。
一个人有没有犯罪,应当看证据。
构成什么罪,应当看法律。
判多少年,应当由法院依法裁判。
如果证据不足,就不应该定罪。
这本来就是最基本的司法常识。
可是“专项斗争”的思维完全不同。它往往先确定一个政治任务,再由中央部署、地方落实、集中行动、挂牌督办,最后不断公布“打掉多少团伙”“抓获多少嫌疑人”“破获多少案件”。
当司法开始用“战果”来衡量的时候,我就会本能地警惕。
因为司法最不应该追求的,恰恰就是数字。
法院的任务不是判得越多越好,公安的任务也不是抓得越多越好。一个成熟的司法体系,首先应该保证一个无辜的人不会因为一场运动而被错误地送进监狱。
这些年,中国司法机关自己也不断强调,“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还多次要求不得“拔高认定”。
为什么这种话需要一遍又一遍强调?
因为“凑数”和“拔高”的危险一直存在。
这一次尤其让我警惕的,是“黑恶”的定义正在从传统暴力犯罪进一步延伸。
比如“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网络暴力”。
这些概念听起来都有它们需要打击的对象。确实有人利用投诉敲诈企业,也有人故意制造舆情索取钱财,还有人组织网络暴力。
真正犯罪的,当然应该依法处理。
但问题在于,这些概念同时又处在大量正常社会活动的边缘。
什么叫恶意索赔,什么叫消费者依法索赔?
什么叫劳务碰瓷,什么叫工人依法追讨工资?
什么叫舆情敲诈,什么叫记者、自媒体或者普通公民曝光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问题?
什么叫网络暴力,什么又只是一个公民对政府、官员或者公共事件发表非常尖锐的批评?
法律边界如果足够清楚,司法又真正独立,这些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
可一旦最终解释这些边界的,仍然是一个缺乏独立审判和权力制约的体系,问题就完全不同了。
一个讨薪的工人,可以被说成“恶意维权”;一个长期投诉的消费者,可以被说成“恶意索赔”;一个揭露地方丑闻的自媒体,也可能被怀疑是“舆情敲诈”。
真正让我不安的,就是这种越来越大的解释空间。
权力一旦得到一个足够宽的口袋,最后装进去什么人,往往就不再只是法律问题。
民营企业尤其应该对此保持警惕。
中国企业家这些年最害怕的事情之一,就是普通经济纠纷被刑事化。
本来是合作失败,最后可能变成合同诈骗;本来是股东争议,最后可能变成刑事案件;本来是企业之间的资金问题,最后却由公安介入。
而一个企业一旦被戴上“涉黑”的帽子,后果往往远远超过普通刑事案件。
老板可能被长期羁押,企业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财产被追缴,一个经营多年的公司甚至可能就此消失。
中国官方这些年一方面不断强调保护民营经济、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另一方面又不断进行各种专项整治。这恰恰说明,民营企业真正缺少的并不是几句“支持民营经济”的口号,而是一种最基本的制度安全感。
一个企业家真正需要知道的是:
只要我没有违法,我的企业就不会因为得罪某一个官员而被整;我的财产不会因为一场政治运动突然失去保障;我的商业纠纷不会因为地方权力介入而变成刑事案件。
这种安全感,宣传给不了。
领导讲话也给不了。
只有独立司法能够给。
还有一个问题始终绕不过去。
中国已经扫黑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需要不停地扫?
2018年开始过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来宣布“常态化扫黑除恶”,现在又再次进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如果黑社会真的已经扫了一轮又一轮,却总是不断重新出现,那么真正值得问的,就不只是“还有多少黑社会没有抓完”,而是:
这些黑恶势力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
一个地方的“村霸”“矿霸”“市霸”,如果背后没有地方权力保护,真的能够横行十年、二十年吗?
一个犯罪团伙如果长期垄断市场、暴力讨债、欺压百姓,却一直没人敢碰,它背后究竟站着谁?
中国官方自己也承认,扫黑必须“打伞破网”,也就是要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这实际上已经承认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很多地方的黑恶势力,从来就不是几个流氓单独作恶那么简单。
真正可怕的,是黑恶势力与公权力结合。
几个流氓欺负老百姓,已经很坏;如果流氓背后还站着警察、官员和地方利益集团,那普通人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犯罪团伙,而是一整套权力网络。
今天打掉一个张三,明天还会出来一个李四。
因为产生张三、李四的土壤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所以比“这次抓了多少黑社会”更重要的问题应该是:
是谁让这些黑社会成长起来的?
是谁给他们提供保护?
又是谁赋予那些“保护伞”如此巨大的、缺乏制约的权力?
这才是问题的根。
也是我为什么一直认为,中国真正需要的不是一场又一场“扫黑除恶”,而是司法独立。
我所理解的司法独立其实很简单。
警察只根据事实和法律侦查案件,检察官依法决定是否起诉,律师能够真正为被告人辩护,法官不需要听党委、政法委或者某个领导对具体案件的意见。
证据不足,就无罪。
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就不能使用。
办错案,就必须追责。
违法羁押,就必须赔偿。
私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一个普通工人、一个企业家、一个政府官员、一个党员、一个政府批评者,在同一部法律面前都应该适用同样的规则。
只有这样,才叫法治。
真正的司法独立不但能够打击街头上的黑社会,更重要的是,它能够约束那些拥有比黑社会更大力量的人。
一个黑社会团伙也许可以伤害几十个人、几百个人。
但是一个不受监督的国家权力如果作恶,能够伤害多少人?
这才是任何社会真正应该警惕的事情。
所以,我不是反对“扫黑”。
我反对的是以扫黑之名,让权力获得越来越大的解释权、抓捕权和财产处置权。
我也从来不认为抓得越多,就代表一个国家越法治。
恰恰相反。
一个真正尊重法治的社会,在国家机器决定抓走一个人、判一个人十年二十年、没收一个家庭财产的时候,应该格外慎重。
因为对公安机关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个案件编号。
对一个无辜的人和他的家庭来说,却可能是一辈子。
所以每当新一轮“扫黑除恶”开始,我不会因为公布了多少“战果”就鼓掌。
我更关心的是,那些被抓的人有没有真正得到公正审判,律师能不能正常辩护,证据经不经得起公开审查,被查封和没收的财产到底是不是犯罪所得。
一个真正有公信力的司法制度,不应该要求人民先相信政府,再相信判决。
它应该把证据摆在阳光下面,把审判放在公众面前,让人们因为司法本身的公正而相信判决。
扫黑除恶不能代替法治。
政治运动也不能代替司法。
如果有一天,中国真正建立了司法独立、程序正义、权力制衡和可靠的私人产权保护,也许根本不需要一次又一次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
法律每天都在那里。
黑社会犯罪,依法处理。
企业家犯罪,依法处理。
官员犯罪,也依法处理。
掌权者违法,同样不能例外。
不需要政治运动,不需要完成指标,也不需要先问这个人是什么身份、站在哪一边。
法律面前,没有谁拥有特权。
那才是真正值得期待的法治社会。
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不会轻易为任何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叫好。
因为一个首先不能约束权力的法律体系,最终最容易被“扫掉”的,可能并不是黑恶。
而是法治本身。
编辑:李晶 校对:熊辩 翻译:戈冰
Without Judicial Independence, "Sweeping Away...
能官能吏荒
作者:张兴贵
在当前省市县三级财政捉襟见肘、压力层层倒灌的普遍症候中,一个正在全国蔓延、却被官方宏观叙事严密遮蔽的根本性危机正浮出水面:市县级的官场,正在经历一场“能吏断层”。
当选拔的闸门被对“绝对政治安全”与“零风险廉洁”的偏执所统治,那些真正带着烟火气、在泥潭里翻滚过、懂得如何跟三教九流乃至各路利益集团博弈的实干家,被大面积地卡在了晋升通道之外;取而代之的,是从机关大院里精挑细选、档案干净得像一张白纸、却对人间烟火一无所知的“安全派”。这套看似万无一失、能确保政令如臂使指的人事逻辑,最终在广袤大地上酿成了一场无可挽回的治理灾难。当这群既没有地方生存智慧、又缺乏权力穿透力的“白纸干部”坐上地市主官的位置,他们所引发的后果,远比庸政懒政更加可怕——他们用绝对的忠诚与机械的执行,亲手拆解了地方社会的缓冲垫,将整个体制推向了刚性断裂的边缘。
一、当能吏被当成“带病者”系统性清洗
要认清这群下派主官带来的毁灭性后果,必须首先解剖他们是如何被挑选出来的。在长达数年的高压巡视、审计倒查与终身追责风暴中,官僚体系对“清廉”和“合规”的定义已经异化为一种极端的、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真正的基层政治从来不是温情脉脉的吟诗作赋,而是一场长期的、充满利益拉扯与灰色妥协的泥潭博弈。一个敢担当、能摆平烂尾项目的市长或县委书记,在面对复杂的征地拆迁、密集的企业债务清剿、跨部门的利益撕扯时,如果死守着办公室里的教条,必然一事无成。
因此,真正有手腕、能干成事的实干官员,在多年的摸爬滚打中,多多少少都会在程序上留下“瑕疵”,在人际上沾染“江湖气”,在资金调配上进行过“变通”。这些东西在以往叫“魄力”和“权变”,但在如今的“合规风暴”中,全部变成了随时可以致命的原罪。
组织部门拿着放大镜在基层一筛,发现满眼望去全是不符合绝对洁癖标准的“带病者”。为了绝对不出事、为了自己的政治前程不被牵连,考察的天平最终彻底倾斜:宁要平庸的干净,不要能干的瑕疵。
那些常年坐在上级机关办公室里、写得一手漂亮汇报材料、从未在基层直面过老百姓唾沫星子和暴动威胁的“官场白纸”,因为履历清白、毫无破绽,成了地市主官的最佳人选。他们像实验室里培养出的无菌小白鼠,被空降到充满病毒与复杂菌落的地方社会。
二、绝对执行与因地制宜的彻底断裂
这群“白纸干部”上任之初,通常带着极高的政治站位和宏大的公文辞令。他们对上级指示的理解不是一种带有地方智慧的统筹,而是一种宗教般的原教旨主义盲从。
灾难的根源,恰恰就藏在她最大的优势里——他们太会执行上级的命令了,但他们对地方的死活一无所知,也毫无因地制宜的调整能力。在中国庞大而复杂的行政版图上,中央和省级的政策往往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原则性,甚至是带有某种政策实验性质的探索。不同地域的经济结构、地理禀赋、人文习俗、财政状况千差万别。一个在华北平原适用的政策,到了江南水乡可能就是南辕北辙;一个在一线城市能顺畅推行的指标,到了中西部资源枯竭型地市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过去的成熟主官,会利用自己的政治手腕和对地方底细的摸底,在“上级的精神”与“民间的死活”之间走钢丝:表面上红头文件照转,底下结合实际悄悄网开一面,给企业留一口气,给老百姓留一条生路。这种带有弹性的变通,是维系庞大国家机器在广袤地域中不散架的最核心润滑剂。
但“白纸干部”没有这个智慧,更没有这个胆量。
因为他们不懂地方,他们唯一的安全感来自于上级的红头文件。面对千差万别的地方现实,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分辨哪些指标是上面为了倒逼改革而故意设定的高压线,哪些是完全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任务。在他们的世界里,文件就是圣旨,字面就是真理。
于是,中国基层治理最令人窒息的一幕上演了:当他们手握重权却又心虚无比时,为了向组织证明自己的忠诚,为了绝对规避任何可能的政治风险,他们将上级的政策执行到了“无死角、零缓冲、绝对刚性”的极致。
三、空降主官引发的四大地方溃败
当这群既无手腕又无敬畏、只会机械传达的空降主官全面掌控地市后,地方社会的生态遭遇了毁灭性的打击,具体体现在四个维度的全面溃败:
1.经济韧性的窒息:一刀切成风,百业俱寂
在面对环保、安全生产、化债、招商引资等硬指标时,“白纸主官”们交出的答卷永远是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
环保督察来了,他们不敢去甄别哪些企业是利税大户但做了深度治理,哪些是真正的污染顽疾。为了绝对安全,直接一声令下:全行业停产整顿,全域封杀。财政化债压力大时,他们不去优化营商环境、涵养税源,而是采取最原始的勒索式清缴、倒查三十年,把当地本就脆弱的民营企业逼得连夜外逃。地方经济原本需要靠无数灵活的小微企业、灰色地带的民间资本来维持血液循环,但在这种“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机械执行中,整个地市的商业生机被生生勒死。
2.社会缓冲带的消解:官民矛盾的急剧激化
基层治理的本质是利益的平衡与矛盾的缓冲。过去,基层干部遇到群体性事件或民间纠纷,懂得用乡规民约、人情世故、利益置换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而“白纸主官”由于对底层社情民意缺乏起码的体恤与直觉,面对老百姓的诉求,他们唯一的处理方式就是“上级思维”与“维稳机器的刚性压制”。拆迁遇到钉子户,他们不懂得去算老百姓的账本和利益平衡点,只会调动行政甚至公权力进行硬碰硬的强拆。群众上访,他们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因为在他们的逻辑里,只要把数据压下去、把帽子戴稳当,就是最大的政治。
这种将复杂的社会利益摩擦冷冰冰地转化为敌我矛盾的治理方式,彻底切断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纽带,让地方社会充满了暴戾之气与无力感。
3.官僚体系的全面躺平与内卷
主官的无能与教条,对整个地市官僚体系产生了一种极其恶劣的逆向淘汰效应。当底下的技术官僚和中层干部发现,新来的领导既不懂业务,又听不进真话,满脑子只有形式主义的汇报、表格和绝对对齐的政治口号时,所有人的生存策略瞬间发生了转变: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
既然真正的创新、因地制宜的变通极易因为程序瑕疵而被新领导当成把柄或者因政绩翻车,而机械照抄、弄虚作假、把文件当成挡箭牌却能稳稳保住乌纱帽,那么整个官场的聪明才智便彻底从“如何把事情办好”转向了“如何把痕迹做足”。公文越写越长,会议越开越大,表格越填越细,但没有一个人敢真正拍板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整个地市的行政机器陷入了空转、内耗与集体装模作样的死寂中。
4.应对突发危机时的系统性脆断
平庸与机械的最大代价,往往在黑天鹅事件降临时暴露得淋漓尽致。当遭遇特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系统性金融风险时,那些依靠宏观文件和官僚惯性运转的“白纸干部”瞬间暴露出致命的无能。他们既没有在长期摸爬滚打中练就的临机决断之勇,也没有在底层建立起来的动员网。他们不敢承担任何超越文件授权的责任,只会一层层向上请示、等待批示、错失黄金救援或化解窗口期。平时看起来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行政体系,在真正的危机面前,由于缺乏弹性和地方毛细血管的支撑,往往会发生瞬间的系统性脆断。
这场由干部选拔机制异化而带来的地市治理坍塌,构成了一个当代政治学上最无情的讽刺:为了追求绝对的政治安全与纪律纯洁,系统性地排斥了所有具备实际治理能力的“带瑕疵能吏”,换来了一群绝对干净、绝对听话的“白纸主官”;而正是这群绝对听话、只会机械执行的白纸,用他们对现实的无知和对因地制宜的扼杀,将地方社会和经济逼入了最大的系统性不安全之中。
编辑:李晶 校对:周敏 翻译:戈冰
A Dearth of Capable Officials and Able Bureaucrats
Author: Zhang Xinggui
Amid the widespread symptoms...
论“敌对势力”
作者:周敏
在中共政治话语体系中,“境外敌对势力”或“西方敌对势力”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渊源和政治功能的叙事标签。长期以来,这一概念被频频用于解释各种复杂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现象。然而,从现代文明秩序与国际规则的角度审视,这种“敌对”的归因逻辑本身,揭示了特定意识形态与人类社会公认的正常秩序之间的深层矛盾。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中共抱残守缺、日薄西山,越来越孤立于国际社会,中共将自己的失败治理归咎为“境外势力”会越演越烈。
一、 话语建构:外化矛盾与维系合法性
中共将社会矛盾与治理危机归咎于外部威胁,是一种典型的内部政治动员与心理建构机制。当中国社会面临经济转型倒退、制度性失衡或公众舆论质疑时,“敌对势力”叙事能够迅速提供一种简化的解释模型:
(一)转移责任焦点: 将结构性矛盾归结为外部势力的渗透与操纵,从而免除对自身决策失误或体制弊端的反思。
(二)塑造外部威胁: 借由“受害者形态”与“危急存亡”的叙事,激发起民族主义情绪,以此强化社会内部的向心力。
(三)打压异见空间:...
封锁国门为哪般?
作者:黄剑强
当新版《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即将施行时,海内外舆论一片哗然。有人从技术细节分析,有人从法律制度切入,也有人试图从历史规律中寻找答案。然而,这些分析大多是在避重就轻。习近平政权开启“闭关锁国”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保权。
一个已经将所有权力牢牢掌握在手中的独裁者,为何依然深感不安?独裁者的逻辑永远不同于常人:当打破规矩实现连任,终身制就成了必然,因为一旦下台必然面临清算;而当终身制成为现实,世袭制就成了唯一保障,否则整个利益集团与家族都将面临覆灭。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脆弱的时刻,往往就是权力交接的窗口期——这恰恰是独裁者最为恐惧、也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