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

杨辰:计划生育 对中华民族的深重祸害

作者:杨辰编辑:钟然 责任编辑:李聪玲 校对:王滨 翻译:吕峰 计划生育,这项政策是对中华民族最沉重、最深刻的损害,可谓一场种族浩劫。它并非源于人口学、优生学或纯经济学,而是计划经济供给制的产物,并深刻影响了政治、生物和社会层面。 起源:供给制的产物与历史演变 计划生育的提出者马寅初并非人口学家或生物学家。他自己有多个子女,却因从事工商管理,在计算计划经济供给时,发现无法为所有人口提供必需品。在没有市场调节的条件下,即使今日用大数据或AI,也难以精准规划人类需求。马寅初的建议本质上是控制“吃饭、穿衣、上学”的人口规模,以维持供给平衡。这被老一辈领导如毛泽东和周恩来斥为反人类,这种评价并非全无道理——它视人为数字,而非生命。 政策源于50年代城乡二元化:城市“国人”享国家供给(如养老、教育、医疗),农村“野人”则自生自灭,类似于西周奴隶制的模式。城市居民吃商品粮,享有义务教育和文艺科技服务;农村则缺乏这些,农民需上交公粮,生活艰辛。这套体系在共产党统治下恢复顺畅,因为它契合了他们的权力结构。他们不像波尔布特在柬埔寨那样直接摧毁城市人口——CCP不敢冒险,却内心向往这种分层控制。 70年代初,经济濒临崩溃,粮食短缺,城市优先控制人口。1979年强制“一孩”源于知青大返城:上山下乡的青年回流,人口压力激增,经济濒临崩溃、城市承载力不足。1976-1977年,中国经济已近崩溃,知青运动引发1980-1983年的镇压浪潮,包括反革命言论和民主倾向的打压。80年代,城市最严,从北京、上海、广州等核心城市开始;农村相对松弛,老少边穷地区管得不严,因为那里难以提供医疗和生存保障,却矛盾的允许更多生育。 90年代,政策扩展到农村,与GDP考核挂钩:官员为降低失业、提升人均指标,推行野蛮强制,如山东的“百日无孩”运动,强制流产和结扎成高潮。这时期,中国从纯计划经济转向商品化,CCP放弃全面供给,但户籍壁垒犹在,农民工仍如奴工——一个自称工人阶级的政党,竟发明“农民工”这一侮辱性称呼。粮票渐废,人口红利被强调,但政策不放开,因为官员视人口为负担,而非资源。短视之下,忽略了未来养老金危机:如今,一个年轻人需养1.3-1.5个老人,社保体系摇摇欲坠。 三重祸害:政治、生物与社会维度 计划生育的祸害体现在三个层面,每一方面都如慢性毒药,侵蚀民族根基。第一,政治上回归奴隶制与奴化社会。 它将生育权置于国家掌控,民众如商周奴隶:官员(厅局级以上)可多生,甚至多妻;普通人受限,城市国人曾被赶乡下做野人。西周野人、国人可随便生,只限养育能力;现代中国更退步,生育需许可。几十年强推下,民众习以为常,忘却现代文明与奴隶制的区别。天天听“计划生育”,周围实践它,一群人以此谋生,潜移默化中接受不人道管制。当一件反人类的事推行数十年,便被视为“合理”。这强化了城乡二元,奴化整个社会,让民众天然认可专制,丧失追求民主的根基。那些喊民主却不反对计划生育的人,脑中无真民主——生育权被控,何谈选票? 第二,生物学上违背优胜劣汰,导致种族退化。 自然状态下,生育能力强、健康者后代多,促进种族优化,如达尔文进化论所述。共产党一边宣称信奉进化论,一边强制“一孩”:基因优者(身强力壮、教育好)仅一子;劣者借助人工技术(如试管婴儿、催产针)亦一子,抹杀数量差异。结果,人人平均,高素质与低素质混杂,优胜劣汰逆转成“劣胜优汰”。 举例,40-50年代出生者平均寿命最高,因为他们经历自然选择;60-70年代压力大,寿命略降;但80-90年代出生者将面临大规模提前死亡风险。长寿基因无法放大(能活80岁者仅一子),短寿基因平均化(50岁寿命者亦一子)。到50岁,人口减半;过去,多子家庭可放大优势基因。如今,环境和饮食问题加剧退化:中华民族身体素质整体下降,体质虚弱。忽略人类道德和怜悯,仅从生物学看,这中断了种族自然进化过程,造成不可逆损害。 第三,社会上摧毁正义与抗争的物质基础。 作为社会人,我们需道德、正义和担当,但独生子女政策击碎其物质基础。维护正义、保家卫国需代价(如生命);多子家庭可承受一子牺牲(五个孩子中一子上战场,父母同意);独子家庭则本能保护唯一血脉,教导“别惹事、活着就好”。这是动物性:成年兽护幼兽,血缘延续高于一切。他死,两家基因断绝。 结果,道德崩坏:父母易成无正义感、无是非的人,好死不如赖活着盛行。CCP乐见此景——独生子女“易管”,不像阿富汗多子家庭,父母不心疼孩子当人肉炸弹。中国抗争声音多女性:男孩被宠成“娘炮”,几代人灌输“别出事、活着就好”,视其为家族延续工具;女孩相对自由。东欧如波兰工会抗争、韩国青年上街,中国却弱——儒家文化同源,但计划生育摧毁基础。若韩国、波兰也“一孩”,抗争必弱。统计学上,独生子女挺身而出者少数:或极强道德(真理胜生命,凤毛麟角),或铁拳砸身(无路可走)。否则,畏首畏尾。 CCP不愿废止,除非养老金、教育崩盘。2015年大数据报告预测人口崩塌,却遭忽视——经济未崩,独生子女“好用”。如今放开二三孩,仍是“计划”,未来或强制:如罗马尼亚“月经警察”。已有单位监测50岁以下女性经期,预示税收、晋升等手段逼生。经济下行掩盖人口损害,但强制社保、保险已现端倪。最终,民众如种猪,被鞭策生育。 结语:卑鄙起源与永恒警示 计划生育源于卑鄙:无法养活,便消灭后代。它中断优胜劣汰,奴化社会,摧毁道义基础,不亚于洗脑,对CCP统治至关重要。马寅初视人为数字,应遭唾弃——他毫无前瞻性,乃反人类罪魁。政策无正面影响,将现代人变奴隶。中华民族需警醒:生育权是自由之本,反对它,方有未来。 Yang Chen: The Profound Catastrophe of the One-Child Policy on the Chinese Nation Author: Yang ChenEditor: Zhong Ran Executive...

“百日无孩运动”

——泯灭人性的政策 作者:王乔编辑:钟然 责任编辑:罗志飞 校对:林小龙 翻译:吕峰 1991年夏天,山东冠县、莘县发生了一场至今仍令人不寒而栗的计划生育运动——“百日无孩”,也被称为“杀羊羔事件”。从5月1日到8月10日,一百天内,全县不得出生一个孩子。那三个月,但凡是怀孕的妇女,不管你是计划内、计划外、第一胎、第几胎,哪怕是久病不孕而怀孕的妇女,都会被住起来强制流产,在这场运动里,怀孕的女人被当作“违纪分子”。村口设卡,干部挨家排查,白天拦截,深夜敲门。被发现的孕妇,不论是几个月,哪怕孩子已经七八个月,即将临盆,也要被拖上手术台。 有人跑到亲戚家,有人躲进地窖和荒山,但大多数人仍未能逃脱。孩子在母体中被扼杀,哭声没来得及响起,就被抹去生命。 这是一次对生命赤裸裸的屠戮。连恐怖电影都不敢如此残忍,而这却在中国真实发生——这不是虚构,而是体制制造的噩梦,泯灭人性,丧尽天良! 干部充当“刽子手”,把同村人,甚至自己的姐妹亲手送上手术台。母亲的嚎哭、胎儿的死亡,在村口、在医院、在每一条巷子里回荡。 邻里之间互相举报,亲情变成冷酷的算计。人情与信任彻底崩塌,留下的只有恐惧与麻木。那一百天,整个社会仿佛一张收紧的捕网,把人性勒到窒息。当地记录显示数万胎儿在该运动期间被“终止”出生。 被迫引产的妇女因此落下病根,终身不孕;许多人带着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几十年后仍会在噩梦中哭醒。 然而,三十多年过去,这场运动被悄然掩盖,仿佛从未发生。当时那位县委书记叫曾昭起,可是升官了,踩着无数婴孩的孤魂,平步青云了…… 2015年之后,国家全面放开二胎,甚至鼓励三胎。但对于那些当年失去孩子的母亲,这一切只是一种残忍的讽刺:身体被摧残,孩子消失在手术台上,只叹自己生不逢时。 “百日无孩”之所以能成真,并不是因为政策正确,而是因为体制容许残忍,鼓励顺从。当权力大于法律、政绩重于人命、服从取代良知,任何荒唐的命令都能被执行到底。 这只是极权体制下罪恶的冰山一角。或许它已被掩盖、被刻意遗忘。如今当局又以“鼓励生育”为名行政绩之实,依旧在用政策操控人们的子宫与命运。连最基本的生育权都不属于自己,自由与尊严又从何谈起? The “Hundred Days Without Children” Campaign — A Policy That Extinguished Humanity Author: Wang Qiao Editor: Zhong Ran Executive...

人权律师卢思位控中国政府刑事控告书与申诉状

作者:卢思位 编辑:张致君   责任编辑:刘芳   校对:程筱筱   翻译:吕峰 前人权律师卢思位控告成都公安、检察、法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因遭非法限制出境被迫自救偷渡,被判刑11个月。他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改判无罪,认为案件本质是对其长期政治迫害,呼吁维护法治与人权。 (一)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卢思位,男,1973年1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58219730109XXXX,联系电话1355882XXXX。 被控告人如下: 一、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承办控告人涉嫌“偷越国(边)境”一案的所有警察、法制科科长、分管局长、局长,包括但不限于李军、李舸、洪学均、张晨璐、刘洋、陈昌全等; 二、成华区检察院检察员余大志、王敏眉、赵浩明,以及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 三、成华区法院法官黄洁、范灵、谢思源以及分管刑事的副院长、院长; 四、成都市中院法官张燕、江建、李抒璟以及刑庭庭长、分管刑事副院长、院长; 五、成都市检察院办理控告人案件的二审检察员(名字待查),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 控告诉求: 一、追究具体承办人员的刑事责任,所有承办人员涉嫌罪名为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 二、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若分管领导故意指使、逼迫承办人员对控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启动再审程序,宣告控告人无罪并给予国家赔偿; 四、为防止类似政治迫害案件在四川继续发生,应报上级监察委和中央巡视组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尤其稽查是否有党政部门干预司法、恶意制造官民矛盾、以迫害公民为手段谋取功绩等行为,出具调查结论后向社会公布。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原为成都市一名执业律师,自2005年开始执业,在执业过程中,控告人办理了一些所谓的“敏感”案件,因此遭受四川省司法厅和成都市司法局忌恨,2019年底,控告人被限制出境,2021年,控告人因办理港人“偷渡”案,四川省司法厅随即以控告人“发表不当言论,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吊销了控告人的律师执照。吊销执照后,控告人被公安机关政治警察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常年跟踪、监视、骚扰、威胁,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收入锐减,生活出现困难。 2023年3月,成都市公安局政保人员告知控告人限制出境将继续,且不能给予确切解除边控的时间,控告人迫于无奈从云南河口偷渡至越南,后在老挝过境泰国时被老挝警方拘押后遣返中国。 2023年9月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局以控告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立案,历经两年,成华区法院判决控告人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1万。(详见一审、二审判决及裁定)。控告人现不服判决,且提出控告,简述如下: 一、本案的起因是成都市公安局违法限制控告人出入境的基本人权,公安、检察院、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因果关系,控告人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不构成犯罪。各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明知本案来龙去脉,且在我强烈要求查明被边控的前提下,仍然对我的诉讼权利置之不理,掐头去尾地评价控告人的偷渡行为,属于“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的情形,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承办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在诉讼过程中,控告人多次要求调取各类证据、申请政治警察出庭作证、重新鉴定等,但各司法机关及承办人员均置若罔闻,导致案件的关键原因没有查清,此种恶意阻挠控告人行使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的主观要件,应严肃追责。 三、本案曾引发国际舆情,各级司法机关的分管领导、单位领导却任由承办人员胡作非为,损害司法公正,抹黑中国的国际形象,最起码应负领导责任。同时,不排除相关领导人员指使、命令承办人员非法办案,若果真如此,则尤为恶劣,更应严肃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控告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现依法提出控告,请妥为办理。 此 致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卢思位 2025年10月9日 (二)刑 事 申 诉 状 申诉人:卢思位,男,1973年1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58219730109XXXX,联系电话1355882XXXX。 申诉人因不服(2024)川0108刑初817号《刑事判决书》以及(2025)川01刑终403号《刑事裁定书》,特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一、再审撤销(2024)川0108刑初817号《刑事判决书》以及(2025)川01刑终403号《刑事裁定书》; 二、改判申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一审诉讼程序违法,成华区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承办人员涉嫌犯罪,二审法院未予纠正。 1. 本案逮捕及起诉程序违法,2024年8月15日,成华区公安分局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最迟应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但成华检察院却超过法定期限于2024年10月10日决定逮捕申诉人,并于同年10月14日才逾期诉至成华法院,上述办案期限均超法律规定,属程序违法。 2. 本案起诉至法院后,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成华检察院于2025年1月2日随意补充侦查一次,且补侦后无任何实质性定罪或量刑证据,导致申诉人被变相超期羁押,显属滥用职权。 3.2023年10月底,成华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申诉人时,本案的所有证据均已收集、固定。当时成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批准逮捕,但时隔一年后,检察院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不仅逮捕而且起诉申诉人,属于对无罪的人进行追诉的情形,承办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二、一审、二审法院均无视申诉人的诉讼权利,导致本案的前因后果未查清。 1. 申诉人自2019年底被成都市公安局非法限制出境(无任何书面文书和法定理由),为查明上述事实,申诉人申请了四名成都市公安局的政治警察出庭作证,并申请调取成都市公安局限制申诉人出境的理由、期限及依据等书面文件,但一审、二审法院均粗暴地认为上述申请与本案无直接关系,拒绝调取证据和通知证人出庭,导致本案的起因没有查明。 2. 申诉人自2021年1月起,被大量不明身份的人员全天候跟踪、跟控,申诉人的房屋门前被违法安装监视器,车辆被偷装在线监听、定位设备,给申诉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申诉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政治警察要求停止此等违法行为,但政保警察不仅不停止相关措施,反而变本加厉,使得申诉人根本无法在成都市正常工作生活。 3....

被消声的中国政治犯—消失的彭立发们

作者:葵阳编辑:李堃   责任编辑:罗志飞   校对:程筱筱   翻译:刘芳 2022年10月13日,北京四通桥,一位名叫彭立发的中国公民以非凡勇气打破沉默。他在中共二十大召开前夕,悬挂横幅、播放扩音器,公开反对清零政策与一党专制。他的六句标语迅速传遍全球,成为当代中国公民抗争史上的重要事件。 不要核酸要吃饭,不要封控要自由; 不要谎言要尊严,不要文革要改革; 不要领袖要选票,不做奴才做公民。 然而,这位孤胆英雄很快被警方带走,之后音讯全无。和大多数类似的政治犯、言论犯、良心犯、维权犯一样,彭立发人间蒸发了。没有亲友探视、没有律师介入、没有任何官方消息,甚至生死未卜。 ...

有什么人权可言?——谢文飞的狱中见证

作者:谢文飞 编辑:gloria wang   责任编辑:罗志飞   校对:李杰   翻译:刘芳 世界人权日说说我们人权捍卫者的亲身经历吧! 2020年4月29日上午,我发表“祭林昭”,当晚抓捕我的是两个穿黑衣的彪形大汉(目测体重在90公斤左右),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等着我,当我想要绕过去的时候,两条壮汉二话不说,直接就把我按倒在地上,并且持续按了很久。到了办案中心,我才发现,他们的圆领T恤胸前印着“烙铁头”三个字。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2年5月28日,我和资兴看守所的146个人一起转移到郴州看守所。在“401”号监室里,由于我不愿蹲下,一个人渣趁我不备,抬手就是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毫不犹豫的一脚把他踹开,然后就是几个人渣对我群起殴之,我被迫奋起反抗。 没想到,一个被称为“李所”的人进来了以后,又是趁我不备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之前进过几个看守所,坐牢六年多了,没被警察打过)。在他走后,受到暗示和鼓励的一群(至少有七八个)人渣一拥而上,我再也没有了反抗的余地,直接被打倒。被打得头昏眼花,头痛欲裂,头上起了好几个包,只觉得天旋地转,摇摇欲坠。 李某辉副所长把我带到谈话室以后,我要求去治疗和检查一下伤势,被泠酷地拒绝。接着就要把我丢回“401”监室去。我说那就让他们打死算了。他说在我这里打死个人就和打死条狗一样。埋都不用埋,直接拉去焚尸炉烧掉就是了,我们这里离火化厂很近(我第一次知道我离焚尸炉这么近)。我只觉得头痛到了极点,好像马上就要炸裂一样,就和孙悟空被唐僧念紧箍咒,在地上疯狂打滚之后的情形一样。再加上急怒攻心,顿时栽倒在地。 李副所长叫人把我拖到了单间“6011”。我醒来发现被丢在水泥地板上,地上有一滩水,头挨着厕所坑,一双袜子被磨烂了。旁边有一张由水泥固定的木板单人床。 我的头连续几天头痛欲裂,头上的包很多天不见消肿。连续四天按报警,要求去医院检查身体被拒绝。绝食抗议了三天毫无成效。并且没有人承认我被打了。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3年5月30日,我从资兴看守所“下队”到郴州监狱。到监狱的第一时间,就叫我们从资兴看守所送去的14个人,脱光衣服集体蹲在地上蛙跳。我不愿意,结果,在我被送达监狱的一个小时之内,我就被关进了收押中心二楼0.18平方米的铁笼子。那天室内温度35摄氏度,8个多小时,我只喝了一小汤匙水,没有吃任何东西,身上的衣服被汗浸湿透了好几次。 当晚又被关进了五楼的“高度戒备监区”,在0.7平方米的铁笼子里两个星期,每天待在铁笼子里15个小时以上。连续六天不准我洗澡;连续几天不准我喝水、上厕所。我绝食抗议了几天也无效。 姓梁的监区长当着十几个(被关铁笼子的有8人,加“绿马甲”好几个)人的面说: “这个人(指我)给我关死一点,不要给他喝水,不要给他放水(指上厕所)。只要不让他死在这里就行了。” 于是,我愤而提出要求上“老虎凳”。不到两个小时,我的“愿望”就被满足了。上了老虎凳不到十分钟,我双手就肿起来了,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很快就汇成了汗水的洪流。衣服也很快就湿透了。——由于老虎凳是为比我高十公分的人设计的,我是被拼命往前拉,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手铐上去的。我的状况,在围观的人看来很不妙。 几个小时后从老虎凳下来之后,连续五天,我的右手虎口麻木,大拇指不能正常活动。两个月后,大拇指还有被低电压电流连接的麻木感。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3年6月8日,在一份监狱要求我填写的档案资料上,我写道: “自从我5月30日来到郴州监狱之后,我没有被当作一个真正的人来对待。无论我作为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被关押的犯人,或是一个政治犯,哪怕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我都享有一个人最基本的人权。个体人格尊严是全人类整体人格尊严的一部份,人类的整体人格尊严是由每一个个体的人格尊严集合而成。监狱即使要达到某种“改造”人的目的,也不能以践踏和牺牲人类的人格尊严为代价。” 2023年6月25日,我被送往湖南省长沙监狱。我的两箱书不准带进去,就连只拿一本《唐诗三百首》和一本《四书章句集注》也被拒绝。美其名曰“零带入”——这是雷建华监狱长亲自改革的监管措施,是雷监狱长的权威的极致体现之一。和我同一天送到长沙监狱收押中心的一个42岁来自广西柳州的犯人,7月初就死了。我没有看到任何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收押中心将近两个月,我们不准读书写字,我三次提出借阅书柜里的《史记》也遭拒绝。 2023年8月21日,我下队到了四监区以后,连续五天因为我不愿无缘无故的被命令蹲下,而被按在走廊上。为的是“杀鸡给猴看”。2023年8月27日,我因为拒绝被强制要求唱红歌,被犯人和警察先后殴打。监区最高大的谢某军警官一脚把我踢飞后说:“涉及到政治原因,打了也白打。不服你就去纪委告去检察院告,去监狱长那里去告,你去哪里告我都不怕!”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3年8月29日,我由于不准上厕所,憋尿憋得太久,等到集体“放水”的时候,我一泡尿断断续续撒了20分钟才撒完。撒出来的尿像被切断成一截一截的。就在当天,我被警官口头作出惩罚: 每天上午、下午打开水的时候,只准给我打别人的1/3至1/2的份量;每天只准我上午、下午分别上一次厕所。庆幸的是,我遇到了稍有良知的“吴妈妈”,这个处罚没有被严格执行。一个星期后,让我恢复到完全按“规定”的规格打开水和放水。但每天只准打两次开水的规矩,直到我2024年10月29日回家也没有打破。我几乎每天上午和下午,都要在焦渴中等上两到三个小时才能喝上开水。哪怕前列腺炎有多严重,也得不到有效治疗。且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我和其他人“打报告”上厕所,总共只有8次,有5次被硬生生地挡了回来。 有什么人权可言? 简直是连动物都不如! 在长沙监狱服刑一年四个月,我只读了五本书,还没有在河源监狱一个月读的书多。因为我在长沙监狱要么是被禁止读书,要么就是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我持续练了六年的书法之路被硬生生斩断,毛笔都没摸过。 正如我在写给雷监狱长的那封永远得不到回应的信里所写的,自从我的两箱书被挡在长沙监狱门外的那一刻起,我在长沙监狱里的服刑生涯就注意是一场恶梦!因为对于持续读了十几年书的我来说,如果有书可以读的话,哪怕身处地狱我也能够忍受;反之,即使是在天堂,如果禁止我读书的话,我也觉得是身在地狱之中。感谢长沙监狱教狱科,在2024年3月3日我被警察打了,投诉无门之后,3月8日给我转了一本弗朗西斯.福山先生的《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使我渐渐地活过来了。 在2024年8月份严格执行“9511”之前的一年一个月里,我们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0个小时。 在2024年3月23日搬到长沙监狱新址以后,有一个多月,我们甚至被强制要求加中班(我本人加过一次,在170多个人的中队里,每天至少有几十个人被强制要求加中班)。一直以来,完不成任务的人,被各种各样的惩罚伺候。 在新址,为了追求所谓的“就餐秩序”,每天上午和下午收工之前,就让人把我们吃的用不锈钢盘子装的饭菜摆在不锈钢桌上,等我们吃饭的时候,饭菜基本上都是冰凉的。即使是在3月份,很多人因为身体不好,还穿着棉衣的情况下也是这样。我反映了多次,毫无改善。我记得,我们家十几年前养猪的时候,我家的猪都要吃热的猪潲,泠的根本不吃。 我做为一个人权捍卫者,却落到了连猪都不如的境地。 2020年谢文飞第二次坐牢前来杭州看望朱虞夫 有什么人权可言? 很多人会说,我们的监狱法第七条不是堂而皇之地规定了,要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以及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保护的吗?我相信,真正清醒的人都清楚,我们离法治社会还有(在短期内如果不是越来越远的话)很遥远的距离。 况且,我们的雷监狱长在大会上公开讲话时说,我们的身份是罪犯,是通常所说的“坏人”(关于这点我要严正抗议,并且在时机成熟之后要求雷监狱长公开承认错误)就是要接受惩罚的;而且长沙监狱已经太好了,好到了中国第一流、湖南第一的地步。再好的话,就会导致那些生活不如意的人,在狄更斯的指引下,来投奔长沙监狱了。雷监狱长在大会上还要求我们罪犯,要时时刻刻记住那墙上的“灵魂三问”——那是与“康德三问”完全悖反的东西。 因此,在雷监狱长的英明领导之下,在他的雷厉风行的淫威下,鲜有人敢去投诉的。即使投诉,就像我在被打之后,写给驻监检察官的信暨要求会见我的律师张磊律师要求申诉的信,遭到被当着我的面撕毁的下场。 在中国的监狱里,尤其是在我们长沙监狱里,不要再跟我提什么人权! 这就是长沙监狱掷地有声的宣言! 法国思想家伊佐说: 考察一国之文明程度,视其监狱管理制度可决也。 诚哉斯言! ——人权捍卫者谢文飞冒死书于2024年世界人权日 What Human Rights Can There Be? — XIE Wenfei’s Testimony from Prison Writer: Xie, Wenfei Editor: Wang, Gloria  ...

父亲的葬礼与铁窗前的沉默——悼念邹巍之父,控诉中共冷酷

作者/副主编:张致君责任编辑:罗志飞    校对:程筱筱    翻译:刘芳 (被捕前的昝爱宗(中)与邹巍(右)在朱虞夫家) 2025年10月6日,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朱虞夫先生获悉,邹巍之父邹福明在杭州去世,羁押在看守所的邹巍无法参加父亲的葬礼。 同日,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发布讣告:“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邹巍的父亲邹福明先生于2025年10月6日18时35分在杭州逝世,享年八十七岁。邹巍因2024年7月13日到浙江海宁钱塘江边悼念刘晓波而被抓捕,于同年7月20日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2025年9月19日,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尚未判决。邹巍不能与其父作最后的告别及参加葬礼。特此电告国内外同仁及各界。” 邹巍因海祭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被中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并关押。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后,一直未宣判。 家庭与亲情是社会最基本的情感纽带,也是衡量文明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在民主国家,即便是服刑囚犯,其亲情权利通常受到法律保障,这体现了法治独立、司法透明和制度文明的基本原则。 然而,在中国浙江民主党人邹巍因政治原因被羁押,其父亲去世时,他无法参加葬礼。这一事件是个人家庭的悲剧,也折射出中共专制制度对人性、家庭权利和社会信任的系统性摧毁。 邹巍,长期从事民主运动与政治倡导,曾因推动宪政改革与多党竞争触碰中共政治红线而被羁押。邹巍未能在父亲遗体前行最后告别礼,再一次把中共专制权力凌驾于人性和家庭伦理之上的制度逻辑暴露在国际社会面前。邹巍无法参加父亲葬礼并非偶发事件,而是中共专制体制中一贯性制度化的政治压制行为。中共常将家庭关系视作政治控制的工具,通过剥夺亲情权利强化对异议者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孤立,形成制度化控制的长期机制。 历史上,中共长期对政治异见者及其家庭施加干预,形成系统性压迫,具有非常典型的制度特征。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在母亲病逝时无法探视,其临终告别被剥夺;维权人士黄琦被羁押期间,其母亲去世也未获允许参加葬礼;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长期被软禁,其亲属在生死事件中受到严格限制。这些案例显示,中共将亲情剥夺作为政治控制工具,通过制度化的心理压迫削弱异议者意志,从而确保权力的绝对控制。中共专制体制的核心逻辑是权力优先、服从绝对,亲情与个体情感可能成为独立意志的体现,因此被视作潜在威胁而受到压制。这种制度性剥夺不仅影响个体心理健康,也破坏社会信任与伦理基础,使社会整体呈现长期的不安全感和恐惧氛围。 中共对家庭和亲情的干预不仅是心理层面的控制,更是通过法律条文和行政条例加以规范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赋予了行政权力广泛裁量权,使羁押人员的探视权利、与亲属沟通权利以及参加家庭重大事件的权利受制于政治判断,而非独立司法。这种权力扩张直接导致了邹巍事件的发生,也是中国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缺乏独立性、无法有效保护基本人权的体现。在这样的制度下,权力与家庭伦理发生冲突,亲情成为政治控制的牺牲品。 通过国际比较可以发现,在法治独立的国家,囚犯可以在直系亲属病重或去世时申请临时外出参加葬礼,并且此类申请由独立司法系统审查,不受政治干预。在美国,联邦监狱局规定囚犯可申请“compassionate leave”,允许其在警员陪同下参加亲属葬礼;在日本,狱政法允许囚犯在直系亲属重病或死亡时申请临时探视;欧洲国家同样保障囚犯家庭权利,通过法律确保权力不得随意剥夺个体尊严。在与中国一海之隔的台湾,政治案件羁押者在家庭重大事件中亦可获得临时外出许可。这些实践显示,制度独立、法律约束和透明的审查机制是保护亲情权利、维护人性尊严的核心条件。 从理论层面分析,亲情权利是人性最直观的体现,也是权力与法治关系的重要检验指标。专制国家权力追求绝对服从,而亲情体现个体独立性。在剥夺亲情权利的制度逻辑下,权力将家庭关系纳入控制体系,以削弱异议者的心理韧性。心理学研究表明,剥夺亲情权利会导致长期精神创伤、孤立感、抑郁和焦虑,不仅影响被羁押者本身,也对家庭成员造成心理伤害。在社会层面,这种制度化的控制会形成恐惧氛围,削弱社会信任和社会凝聚力。这种制度性恐惧和家庭关系破坏导致社会参与度下降,公民自我审查增加,形成长期制度性信任危机,从而对国家治理造成深远影响。 从政治哲学角度看,亲情权利是社会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国家权力应以保护公民权利和尊严为核心。若国家剥夺最基本的人性权利,如亲情权利,则其合法性和道德基础应该受到质疑与挑战。邹巍事件表明,中共通过政治化羁押行为剥夺亲情权利,违反了社会契约的基本原则,使国家权力成为个人自由和家庭伦理的压迫工具。 在社会学视角下,专制对家庭权利的剥夺形成长期的社会结构性问题。家庭是社会信任的基础,而亲情权利受限削弱了民众对公共制度的信任,形成连锁效应:民众自我审查,社会参与度降低,社会合作意愿下降,导致长期制度性信任危机。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也影响教育、经济、文化等社会各层面,使社会整体运行效率和创新能力下降。 邹巍事件同时揭示了国际社会在监督中共专制国家人权时的作用。政治异议者家庭权利的保护不仅是国内法的问题,也涉及国际法和全球舆论的监督。司法独立和法治建设是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核心机制,权力受约束才能保障亲情权利不受政治干预。国际法律监督、舆论压力和非政府组织的关注可以形成对专制国家的外部压力,促使其在处理政治案件时更加谨慎。这种国际压力不仅限于公开谴责,还可以通过报告制度、联合国调查和国际人权机制进行系统监督,形成持续的约束力。 亲情权利不仅是个体基本权利,也是社会文明与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共制度若无法保障亲情权利,其所谓文明水平仅是表象,而非实质。邹巍无法参加父亲葬礼,是中共专制制度冷酷与人性剥夺的典型案例。对比民主国家的实践,亲情权利在法治独立、司法透明的社会中得到保障,权力无法随意剥夺人的尊严。父亲已逝,儿子仍被囚,这不仅是个人悲剧,也是制度冷漠的体现。 中国若希望实现法治与文明,必须让法律高于权力,让亲情、人性与尊严成为制度核心,而非政治工具。 邹巍父亲的葬礼,是铁窗前的沉默,也是对中共专制冷酷的控诉。唯有让人性重回制度核心,类似悲剧才能不再重演。现如今要求中共·制度改革、司法独立、法治透明,逐步建立一个能够保护人性和家庭权利的社会已无可能。 唯有结束其专政,才能迎来真正改变。 附邹巍简历: 1968年生,浙江省杭州市人,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俗称浙江民主党人),人权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执着追求民主自由理念,很早即成为浙江杭州区域坚定的民主运动参与者, 又因浙江省民运人士冲破中共政府的打压与阻隔风险成立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其即一直以浙江民主党人自居,故此多次被当局警方传唤和抄家。2012年1月12日,就曾因广东省陆丰市发生了乌坎事件(即陆丰市乌坎村在基层选举过程中,发生了村民从对经济的要求上升到对政治的要求的集体抗争事件,此一事件因震惊世界而导致中共认为国内政治形势严峻,其遂在此阶段被杭州市警方数十人突然冲进其家进行大抄家,当场搜走其个人计算机、通讯簿、U盘等凡被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并将其带走传讯;2023年11月20日,曾因为江苏南京异议人士孙林在家遭警方疑似殴打致死而举牌发声,同时又是网络发布的《就孙林之死真相不明——致南京市政府公开信》的积极签名者,遂立遭杭州市拱墅区警方抓走刑拘,其家及其母住宅均遭搜查; 2024年3月17日,曾因为新冠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医生「被死亡」四周年纪念之际举牌发声,又因在中共两会召开之际被警方强迫旅游结束后,到湖州市办事并在网上公布自己被旅游、被维稳等讯息,而又被当地警方带走传唤和被训诫; 2024年7月13日,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逝世7周年纪念日,因其与独立作家昝爱宗、庄道鹤和民主党人毛庆祥等7人,为悼念刘晓波而前往浙江省海宁市钱塘江入海口举行海祭活动,并将活动部分照片发于网上,遂于次日凌晨即被杭州警方带走6人,后有5人被训诫、做笔录之后陆续释放,而其及詹爱宗则因中共第20届三中全会即将在京召开, 竟仍续押不放而被强迫旅游; 返家后,7月20日,其再次因海祭之事和昝爱宗同天被杭州市拱墅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刑拘; 同年8月29日,二人又被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正式批捕。后遭起诉,2025年9月19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目前被羁押于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又称半山看守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42-68号,邮政编码:310011) The Father’s Funeral and the Silence Behind Bars — In Memory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