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民主(长篇连载)
作者:祝正明
编辑:李聪玲 翻译:戈冰
内容提要
本书共十二章,探讨了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政府与百姓的相互关系,专制政权的特征,民主政治体制的思想理论和民主政治活动的具体做法,剖析了民主政治所特有的政府结构模式,分析了中国社会的民族性和社会发生政府重组的各种途径。相信在百姓对政治问题普遍不甚关心和了解的状况下,对增强百姓的参政议政意识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如何促进社会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促进政府高效廉洁地为人民服务进行了充分的理论探讨。
民主政治的内容
集权统治者认为,社会离不开他们,是他们为社会提供了安定和秩序,没有他们就会天下大乱。无政府主义者认为,社会不需要有政府,政府不仅向人民征收苛捐重税,还制定大量的惩罚条例来约束民众,没有他们,人民可以更自由幸福地生活。民主主义者认为,民众本身并不须要政府,只是因为民众有一些共同需要,才须要建立起一个公共服务机构来满足民众的这些需要,民众据此授予他们一定的权力,但权限仅限于使他们能服务于民众而不能加害于民众,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思想原理。
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对人的不信任基础之上的,认为人只要拥有权力,就存在滥用权力的趋势,因此,必须严格限制政府权力的使用,不给政府官员留下任何滥用权力的空间,以充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来保证社会时刻有一批优秀分子在为人民提供服务,同时,还有其他一批同样优秀的社会精英分子时刻在监督与提防着他们,一旦发现这些人中有人不称职或滥用职权、贪污腐化,任何一位都会随时被撤离职位,受到惩罚,从而保证了国家的政治权力在被使用时能够满足百姓的苛刻要求。除了周期性的选举以外,绝大多数民众都可以尽管放心地去从事他们的工商业活动,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所需做的只是偶尔看看这些人提供的述职报告,健全的制度建设会使政府自动地像仆人一样照顾着自己的利益,为自己提供着最好的服务。而周期性的选举,即是防止这些人形成新的阶级的手段,也是显示人民始终是权力的主人的表现,人民可以随时收回交给这些人代为行使的权力,交给新的一批人去行使。
民主运动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不同于历代的任何一次改朝换代,形成打天下者坐天下的格局。它首先是将国家的政治权力收回到人民手中,然后运用一种科学的机制,建立、控制与监督政府,使民众始终保有这种权力。民主运动是一场以增进全民利益为目的的运动,全体国民是其受益者,因此,所有的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参加这项运动,促进民主政治的早日实现。
政府及其作用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你可能已经发觉:不论你生在何时,身处何地,都会受到别人的管制,不论你是一贫如洗的平头百姓,或者是腰缠万贯、被人前呼后拥,都同样无法摆脱这种管制。有人总是规定你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必须服从他们,如果你不服从,就会受到他们严厉的对待和残酷的打击。他们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法架避,这就是政府和它的雇员。
多少年来,我们祖祖辈辈已经习惯了这样一种现实,认为人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象必然就会伴随有山水草木一样,自然就有朝廷或政府,它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无法摆脱。
这种概念已经变成我们社会的一种遗产,代代相传,以致于当突然没有皇帝朝廷或政府时,人们便会惊惶失措,坐立不安,赶紧要立一个新皇帝,即便他非常的年幼无知。否则,就认为一定会天下大乱。
政府跟百姓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它在起什么作用呢?
首先,它要人们向它进贡纳税。任何人,不管是个体摊贩、私营业主还是收入稍高的工薪阶级,任何形式的厂矿、企业、公司等,都要将自己辛苦经营出来的一部分利润或个人收入上缴给他们。这是强制性的,不管你是否愿意。其次,他们制定出很多的法律、条例,规定人们哪些是允许做的,哪些是不允许做的。如果你不避从他们的规定,与他们对抗,他们就会对你进行罚款,没收你的财产,甚至拘禁你的人身,扼杀你的生命。他们依靠广泛的税收,养活着一支庞大的警察队伍和武装部队,随时准备击溃任何来自民间的反抗。它们中的许多人不从事任何劳动就能享受到荣华富贵,无任何特长仍能花天酒地。它们在内部划分势力范围,规定层层等级,享受各类特权。它们有时贪污腐化,恣意妄为,甚至敲诈勒索。在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耸人听闻的事件都与它们有关。
既然如此,干吗还要政府呢?没有它们,人们不是可以生活得更好吗?
回答是:也不行,有很多事情,还必须要由政府来做。
在现代社会,我们需要政府来维持社会治安、保障经济合同的履行,需要政府来修筑道路、管理交通、兴办教育、医疗、管理老年人的退休保障,需要政府来监督食品卫生、控制环境污染,建立应急医护消防力量。所有这些问题都无法依靠公民个人的力量去解决,即便是很有组织能力、很有威望、经济实力非常强大的富豪或公司。
显然,社会还是存在着各种公共和社会福利问题,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公共机构也就是被称为政府的机构来解决和管理的。如果一个社会真的没有政府,人们也将很难过上正常的生活。
但是,显而易见,社会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根据民意设立,受民众的控制,为民众利益服务、以满足民众需要为其存在目的的政府,而不是一个脱离民意,漠视百姓利益,依靠自己的暴力工具强制征收税款、暴力镇压反抗而维持其存在的强权政府。
但是,既然需要设立政府,不管其建立的基础是依靠暴力或依靠民意,都无法避免这样一个事实:政府必然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拥有广泛的权力,政府官员大权在握,在政府官员以这种权力社会安定提供某种保障的同时,这种权力也给他们侵犯百姓的利益提供了种种机会。他们可能忠心耿耿地为大众服务,也可能会滥用职权。结果,人民大众得到社会安定的好处的同时,往往也有可能付出过重的经济代价甚至是惨重的人身自由代价。
那么,难道民众非得在享受政府提供的益处的同时,也必须忍受它对民众可能会有的种种伤害吗?
人类有充分的智慧去战胜自然,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但是,人类社会自身的这个问题,却成了人类追求幸福的一大障碍。人类有能力和智慧去解决它吗?这是无数仁人志士思考过、并进行过种种探索和尝试的问题。现在,它再一次摆到我们面前。所幸的是,我们已经可以从前人进行的大量成功和不成功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选择最佳方案,少走弯路。
实际上,政府及其组织结构也和人类社会的其他许多事物一样,是由人类自己创造的,因此人类完全有能力对它进行设计、改造。探讨理想的政治模式,对各种社会问题及弊端的起因进行研究,以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是人类完全有能力做到的事,这也正是政治学的研究内容。像其它自然学科一样,政治学同样是人类长期积累的智慧结晶,是为人们自身的利益服务的。人类有能力对政治模式和政府结构进行不断的实践、总结与改进。
但是现在,当我们还很年幼,尚未具备独立的思维能力之前,我们就被灌输了某种思维方式和意识形态。我们已经习惯于以该种思维方式在这种意识形态的范围内去思考问题,以致于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在这种思想理论中寻找依据,或者打上它的旗号才会感到放心。这就产生了一种悲剧,本来是人们掌握了一种思想理论,结果反而却是这种思想理论控制了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成了这种理论的仆人,不是它在为我们服务,而是我们在为它服务。
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是没有止境的。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就像各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在不断发展一样。对任何一种社会制度进行仔细而公正的研究而不发现其缺点是不可能的。试图把任何一种思想理论与社会制度当作完美无缺的真理而不允许触动是荒谬的,停留在某种社会体制而自认为已经达到了顶峰,只能是极端愚蠢的表现。
但是,没有一个统治阶级会愿意主动交出权力,自愿退出政治舞台。因此,在专制统治时代,研究政治与社会问题常常具有危险性。因为这会触及少数大权在握的人的既得利益,从而可能给探索者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也正是极少有人敢于或愿意进行这种探索的原因。尽管社会非常需要有人去做这项工作,却很少有人会去做。
但是,有充分的理由使我们认识到,一种健全的政治制度是促进社会福祉的最有效工具,而一个腐败的政治制度是社会进步的最可怕敌人。那么,相对任何其它科学而言,政治科学就应该是人们最值得花精力去研究的科学。
地球上曾经存在及目前正在运作的政府中,没有一个是没有缺点的。政治制度的现代化需要与社会的经济与科技发展同步进行。任何政权也不应该坚持不改自己的制度,尤其不应对探索人类社会各种问题及解决办法的行为进行惩罚,限制富于创造性的探索。正是因为有了思想的自由地探索,科学与技术才能发展到今天的程度,只有让思想自由地探索,人类社会才能继续发展到更美好的境界。(下期待续)
祝正明简历
祝正明,男,汉族,浙江江山人,工程师,1962年10月2 日生,1982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分配在江苏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曾任团支部书记,被评为联合公司先进生产者,1988年调入杭州,从事过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等技术性工作,并担任车间主要负责人。1998年春被选拔参加省经委举办的全省大中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为期三个月。
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痛恨专制不平等现象。
89年学运期间,曾在北京天安门发表演说,并向天安门学运领袖递交过十条政治运作建议,“六四”后回杭潜心从事西方历史、政治思想史研究,遍阅各主要图书馆的大部分有关民主的中外文书籍,95年开始,从基本民主观念入手,写成《政治民主》一书,98年1月完稿,联系近十家出版社无人敢接印,4月进行自费印刷,遭查封。
98年6月初,分析了国内社会现状和政治时局,积极筹划建党活动,起草《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成立公开宣言》和《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并进行印刷、散发,联络诸位民运朋友于6月25日前往注册,从而掀起了一轮冲击党禁的全国民运浪潮。1月10日,遭抄家,被抄走电脑、打印机、数字收音机、数千页文稿、通讯录、大量《公开宣言》和《章程(草案)》等三十一种物品,被关押十六天,监视居住五十天。于11月8日经选举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常务工作组负责人,全国筹委会筹委。
祝正明于99年初被捕,同年年底因中国民主党案,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Political Democracy (Serialized Novel)
Abstract: Democratic politics asserts that power originates from the people, imposes strict constraints on government, employs...
王炳章:让策略灵活得使魔鬼迷惑———浙江、山东民运组党的感想之二(1998, 9, 9)
编辑:冯仍 校对:王滨 翻译:吕峰
浙江的响雷,山东的曙光,使国内公开层面的民运活动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筹组公开反对党的高度。一个公开的反对党,正在孕育之中。
在专制制度下,催生一个公开的反对党(注意:不是秘密层面的反对党,此问题以后讨论),需要客观和主观的很多条件。这里,我只想谈谈主观因素,即我们民运自身可以掌控的因素。主观因素,包括勇气和策略等。
上一篇文章中,我主要谈的是勇气。我始终坚持,勇气为第一要素,勇气为开路先锋。在当前,勇敢是最大的道德体现。试想,当人们通通勇敢地走向牢房的时候,再专制的牢房都会被踏平,牢房的存在就失去了意义。问题是,有勇气的人,并不是很多。这就涉及到避免或减少镇压损失、让胆量不是那么大的人士也能参与,争取中间人士的同情、争取舆论的支持等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策略问题。
只有勇,没用谋,是政治上的冒险主义;只会谋,缺少勇,是政治上的保守主义。两种倾向都要避免。
策略是桥和船,是抵达彼岸不可或缺的工具。毛泽东讲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这句话有道理,不可因人废言。讲起毛,可能大家还记得四六年的重庆谈判。毛到了重庆,高呼蒋委员长万岁,三民主义万岁,俯首称臣,做了一场漂亮的 “政治秀” 。这是什么?这是策略。毛泽东打江山的一些策略,是成功的。舍之,到不了彼岸,达不成政治目标。
策略之所以运用,乃为绕过礁石,达到彼岸;策略的原则,是削弱对手,壮大自己,争取群众;策略的生命,在于其灵活性。船为绕过礁石,有时必须采取迂回;为了避开浪头,甚至走段回头路。关键是灵活二字。
我们的口号是,让勇气与道义使魔鬼退却;让战略与策略使魔鬼迷惑。
这次,浙江和山东的民运朋友们,在组党过程中的策略表现如何呢?我说,很好。我从天时、地利、人和等角度分析一下。
天时:时间是可以基本由自己掌握的。浙江选在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期间举事;山东选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高级专员罗宾森夫人访华前夕响应。两个时间都不错。此时,中共一时不好抓,要给客人一个面子。几天之后,舆论已经造大,也难以下手。下了手,克林顿、罗宾森肯定要表态,中共后患无穷。
地利:浙江和山东都是民运力量比较雄厚的地方。
人和:浙江、山东的民运人士比较团结,心齐。除此之外,人员的分线安排也很有策略,第一线冲出来公开注册,第二线预备,第三、四线人员做后援和后勤。
提法:浙江明确表示尊重中国宪法,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推动中国大陆的民主化。山东的组党申请提出,尊重江泽民的国家元首地位,承认中共为执政党。这是毛泽东教出来的招术:“打着红旗反红旗” 。中共心知肚明,但是又不好说。棋下到这个地步,可说是出自高手。
做法:完全公开、合法、合中共的法。注册人员公开、纲领公开、做法公开。除了注册外,浙江朱康大还上街公开散发了上千份的“宣言”。王有才和王东海等人被抓后,二线人员通过合法手段申请示威抗议,明知得不到批准,但造成舆论,争取了同情。合法斗争还有一着:法律抗争。你不是有法吗?我就来个以法抗争。为此,各地民运人士组成了法律后援会,二、三线人员给被捕者聘请了律师。如果中共审判王有才,一场法律大战不可避免。其它的做法,如声援灾区、谴责印尼屠华等,不仅合法,而且得分。
总之,这次浙江和山东民运在策略上的操作,可圈可点,给后继者提供了不少借鉴。当策略灵活得使魔鬼迷惑时,我们算是相当地成功了。
前面还有很多弯路,还有很多浪头,还要设计一系列的策略。勇气带动下的策略运用,仍须我们仔细探讨。
(作者为中国之春创办人,现任民主正义党发言人)(1998, 9, 9)
Wang Bingzhang: Let Flexibility in Tactics Confound the Devil— Reflections No. 2 from the Zhejiang and...
论中国民主的未来之《公民宪法》详解 第3篇
宪法第二条:民治与自由的基石
作者:程伟
编辑:冯仍 责任编辑:刘芳 校对:程筱筱 翻译:刘芳
引言:公民共建的民治愿景 《公民宪法》以民治、民主、民权、民生、民族为核心,明确“先有人类后有国家,是公民治理国家”,奠定了公民作为国家主体的宪政原则。阐明国家的本质与目的:“中华民族联邦共和国是生活在中华民族联邦共和国领土上的所有公民,为了自由、民主、平等及和谐的生活而共同组建的国家,国家政权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且对于公民的私权,法无禁止皆可为。”这一条款以公民为本,强调自由与权利的至上性,为公权组织提供了价值指引。
一、第二条的核心理念:公民共建的国家 第二条开篇即定义“中华民族联邦共和国”是“所有公民”为了“自由、民主、平等及和谐的生活”而“共同组建”的国家。这一表述延续了第一条“先有人类后有国家”的逻辑,强调国家并非抽象的实体,而是公民基于共同目标自愿缔结的共同体。关键词“共同组建”凸显了民治的精髓:国家不是外加于公民的强制机构,而是公民主动构建的治理平台。这种设计彻底颠覆了传统国家观,公民不再是被动的服从者,而是国家的创造者、拥有者与主权者。“自由、民主、平等、和谐”作为建国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的价值取向。自由保障了个人思想自由与表达自由的权利,民主确保了公民意志主导的政治制度,平等消除了特权与歧视,和谐促进了社会团结。这四者相辅相成,构成了《公民宪法》的核心政治理论:民治通过公民的共同参与实现,民主通过选举与监督落实,民权保障自由与平等,民生促进和谐的社会环境,民族则在“中华民族联邦共和国”的框架下维护国家认同、民族认同与文化多样性。
二、国家政权的根本目的:保障公民权利 第二条的核心在于明确国家政权的根本目的:“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这与第一条列明的五项基本权利(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反抗压迫权、选举与被选举权)一脉相承,强调政府等公权机构存在的合法性在于保护公民的权利,而非凌驾于公民之上。公权机构不仅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还必须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公民权利免受任何形式的非法侵害,无论是来自国家、组织还是个人。这一原则对政府等公权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公权组织的权力必须严格限定在宪法框架内,任何超越保护公民权利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换言之,政府等公权机构的功能不是统治或控制,而是服务与赋能。这种理念为后续章节的设计提供了方向:公权机构必须以公民权利为中心,通过分权制衡、透明治理和公民参与,确保权利保障的彻底性。
三、私权至上:法无禁止皆可为...
论中国民主的未来之《公民宪法》详解 第2篇
宪法第一条:开宗明义
作者:程伟 责任编辑:胡丽莉 校对:熊辩 翻译:刘芳
引言:宪法的民治之魂 《公民宪法》以民治、民主、民权、民生、民族为核心,勾勒出一幅中国民主未来的宏伟蓝图。第一条作为宪法的开篇基石,明确了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奠定了民治的根本原则:“先有人类后有国家,是公民建立国家,国家是公民的国家,是公民治理国家,而不是国家统治公民,公民没有爱国的义务;国家政权的建立其基本原则是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反抗压迫权和选举与被选举权不受任何的非法侵犯,当国家政权无法保证这一基本原则时,公民有权有义务推翻这个政权,建立一个以保障公民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反抗压迫权和选举与被选举权为基本原则的政权。”本文将深入解读这一条款,揭示其对中国民主未来的深远意义。
一、民治的核心:公民先于国家 第一条开宗明义,提出“先有人类后有国家”,颠覆了传统国家至上的观念,确立了公民在国家形成中的主体地位。这一理念源自以民治为核心的政治理论,强调国家是公民意志的产物,而非凌驾于公民之上的统治工具。公民不仅是国家的缔造者,更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是公民治理国家,而不是国家统治公民”明确了权力的流向:国家权力源于公民授权,而非反向统治。这种设计彻底打破了威权体制的逻辑,将公民置于宪政体系的中心。更为前瞻性的提出,“公民没有爱国的义务”这一表述,挑战了传统爱国主义的强制性叙事。在《公民宪法》的语境中,爱国并非公民的义务,而是基于自由选择的情感表达。国家若不能服务于公民的福祉,便无权要求公民的忠诚。这一理念不仅赋予公民精神上的自由,也为反抗不义政权提供了理论依据,体现了民治的彻底性。
二、国家政权的原则:保障五项基本权利 第一条进一步阐述,国家政权的建立以保护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反抗压迫权、选举与被选举权为基本原则。这五项权利构成了《公民宪法》的核心价值,涵盖了从生存到自由、从经济到政治的全面保障。
生命权:作为最基本的人权,确保公民免受暴力与非法侵害,是国家存在的首要理由,所以,人权高于主权。
自由权:包括言论、信仰、结社等自由,保障公民在思想与行动上的自主性,思想自由是人类的第一自由权,是不可剥夺也不能被剥夺的自由权利。
财产权:保护公民的经济成果,防止国家或他人非法侵占,促进社会公平与个人激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反抗压迫权:赋予公民对抗不公与暴政的合法性,是民治理念的直接体现,公民有权利有义务反抗压迫,使反抗压迫成为一种基本人权。
选举与被选举权:确保公民通过民主机制参与国家治理,体现民主乃民治的制度化实现,选举与被选举权作为基本人权之一,是民治理念的具体体现。
这些权利的设定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国家权力的约束。国家若无法履行保护公民这些权利的职责,便失去了合法性。这一原则为公民治理提供了明确的衡量标准,也为公民监督国家公权机构行使公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推翻与重建 宪法第一条赋予了公民的革命权利:“当国家政权无法保障五项基本原则时,公民有权、有义务推翻这个政权,建立一个以保障公民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反抗压迫权和选举与被选举权为基本原则的政权。”这不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义务,体现了《公民宪法》对公民能动性的高度信任。公民不再是被动服从的臣民,而是国家命运的主动塑造者。这种设计既是对历史中暴政教训的回应,也是对未来民主韧性的保障。通过这一条款,将民治的理念推向极致:当国家背离其服务公民的初衷,公民有权通过合法或革命手段重建宪政秩序。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结合,既激励公民参与公共事务,也为民主制度的自我纠错提供了机制。
四、对中国民主未来的启示...
《君无戏言》我的理想国
张致君
我一直觉得,我们这个国家的现实像一块咸鱼,腥味大得可以把路边摊的苍蝇都熏晕过去,可偏偏还有人把它供在堂屋正中,说是“国宝级腌制工艺”。我年轻的时候不信邪,觉得既然现实臭,那就用力洗一洗,也许能洗出点清香来。结果我去医院工作那几年,洗到最后才发现,那不是鱼,是一条已经烂掉的蛇,你越洗,它越腥。
我永远忘不了医院楼道里那些躺不进病房的老农民。他们一个个蜷缩着,像被霜打蔫了的秋菜。有人痛得直哼哼,那声音顺着白瓷砖回荡,听起来就像医院聘请了专业哭丧队。而就在同一栋楼上,电梯一上去,到了高干病房,窗帘是丝绸的,床单是进口的,空气里飘着的不是消毒水味,而是水果盘里的哈密瓜味。最让我意外的是,那些病房还住不满,空床位像一张张白得晃眼的讽刺纸,上面写着:穷人不配生病。
我那时候年轻气盛,看到这种场景就直想骂娘,可骂娘没用,我试过。骂了以后,我被护士长骂回去:“你以为你是谁?你配管?”我那一瞬间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社会,最不值钱的不是卫生纸,是普通人的命。卫生纸至少还算生活必需品。
后来,我分配去乡下医院跑业务。到了一个穷得能把人眼泪逼出味道的村子。那里的人连穷都穷得很讲究,穷得有层次,有结构,有多年沉淀、无法超越的历史底蕴。一个老大娘热情招待我,端出一碗鸡蛋羹,那鸡蛋黄得像太阳一样灿烂,可我知道,那不是太阳,那是她家一个月的营养配额。我不敢吃,那一口下去,我怕我会吃掉他们家的希望。我正打算把碗推回去,两个光着屁股的孩子扒在窗台上盯着看,眼神比狼崽子盯肉还渴。我的泪水当场掉进碗里,我把碗递过去,大娘一把夺住,又把两个孩子往外赶,赶孩子的姿势熟练得像是在赶鸡。那一刻我才明白:贫穷最残忍的地方不是没得吃,而是教会母亲先赶走孩子,再招待客人。
回城以后,带着满脑子问号去找当官的人。我问他:“当年你们喊着要翻身、要解放、要人人平等,现在咋整成这样?难道你们当年革命就是为了这个?”他嘴里叼着一支高档香烟,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你懂个屁,这叫阶段性国情。”我听了差点笑死。原来我们吃不上饭,叫阶段性贫穷;看不起病,叫阶段性资源倾斜;活得不像人,叫阶段性过渡。这个国家从来不缺词汇,缺的是把词变成现实的诚意。
后来我有幸出国见了世面。第一次是参加啤酒节。成千上万人一起喝酒、扭屁股、抱着陌生人唱歌,快乐得跟过年拆红包一样。一个老人举着啤酒向我敬酒,他一口闷下去,笑得胡子都抖。我本来想跟着笑,可我脑子里突然蹦出医院楼道上那个呻吟的老农民。他一声声“哎哟哎哟”像被复制粘贴在我耳边。我那啤酒一喝到嘴里,竟苦得像中药。
我以为这是偶然,结果不是。我去看了外面世界的海滨嘉年华。那里跳舞的姑娘个个青春得像刚从阳光里摘出来,她们旋转着、跳跃着,裙摆开合之间能让整条街的男人忘记自己姓什么。一个姑娘拉着我一起跳,她浑身都在快乐,像是把欢乐拆成碎片往空气里撒。我正准备跟着她转几圈,脑海里突然冒出来的是河北山路上拉煤车的少女们——那些少女被煤灰糊得像黑炭,年纪轻轻,背却佝偻得像活了七十岁。我当时腿就软了,舞也跳不动了,像被人在胸口按了一块石头。
最让我难受的是美国的万圣节。我看着孩子们满街跑,装神弄鬼的,笑声能把乌云吓走。美国孩子抢糖,我脑海里却一直回放那个被母亲用扫帚赶走的中国孩子。别人是扮鬼玩,我们是真鬼活。
那几年我走南闯北,看别人怎么活,也看我们怎么苟。我越看越觉得,一个国家让老百姓活得有没有尊严,看广场上人笑得开不开心其实没用,要看的是:穷人能不能安稳睡觉、生病能不能活下来、孩子能不能不用靠赶走来学会做人。
我后来明白,我们国家的现实,是一种奇特的体质:越荒诞的事越能长寿,越正常的事越夭折。就像一个孩子,天生偏食,只吃腐肉不吃新鲜蔬菜,吃久了,竟然吃出了感情,觉得腐臭才是家乡的味道。
有一年,我路过一个新建的小区。大门修得富丽堂皇,像宫殿,进去之后楼间距窄得像棺材。业主们天天在广场舞和装修噪音里争夺生存权,一个广场舞大妈跳得太投入,把旁边晾衣绳给扯断了,半条裤衩挂在她头上。她跳完一曲才发现,摘下来还嫌弃裤衩掉毛。那副样子,比嘉年华还魔幻。
我站在一旁看他们互相对骂,从物业骂到祖宗,一秒不耽误。我突然想起那些在街头把啤酒碰得叮当作响的陌生人,他们喝醉了抱着彼此唱歌;而我们喝醉了,抱着彼此掐脖子。仿佛快乐到了中国,就变得沉重,像背上一口棺材——你越想抬轻,棺材里就越躺进一个人。
我们不缺欢乐,我们缺允许欢乐存在的土地。欢乐在这里像违法建筑,稍不注意就要被清理。
不是我们不会笑,是笑容需要许可证。孩子要在规定的时间笑,成年人得在指定的场合哭,连梦见自由都要小心隔墙有耳,免得梦也犯法。
我常常觉得,我们这片土地像一条无形的绳子,一头绑着现实,一头绑着希望。现实往下拽,希望往上飞,久而久之,那根绳子被扯得像人的神经一样发紧,只差一下下,就可能断掉。断的时候不会响,反而很安静,因为大家都习惯了痛,连喊叫都省了。
有时我走在自己的国土上,会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仿佛空气中漂浮着细碎的叹息声,那些叹息像看不见的尘埃,从尘封的历史里飘出来,又落在每一个人的肩上。有些人感觉沉重,有些人感觉麻木,而更多的人,早已习惯把叹息当成呼吸的一部分。
人们活得像被关在一个巨大的剧场里,剧本早写好,角色分配好,台词都要求背诵。我们从小被训练成适应舞台的演员,却没有人问过我们,想不想下台。
我想起那两个扒着窗台的孩子。他们不知道窗外是什么,但眼神里有一种微弱的亮,是人性最后一根火柴。我怕那火柴被生活的风吹灭,又怕它点燃,却照出我们不敢看的真相。
这些年,我见过很多被生活耗成灰的人。他们年轻时眼睛清澈,像河床里被水冲洗过的鹅卵石,可过了几年,眼神就变成了被煤灰涂过的玻璃,又脏又不透光。有的人忘了自己曾经想拥抱什么,只记得怎样才能不挨揍地活下去。
人只要活得久一点,就能明白一个残忍的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死于疾病、意外或衰老,更多的人死于一种无形的东西——失望。失望慢慢啃噬人心,直到某一天,你对着镜子发现,那张脸已经没有从前的模样。
我有时候在夜里失眠,会突然问自己: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别的国家能让普通人像树一样自然生长,而我们只能像盆景,被修剪、被绑扎、被塑形?盆景确实漂亮,却没有自由伸展过枝丫。
如果一个社会最成功的,是教会人沉默,那它最失败的,也是让人忘了声音。
我走过了许多国家,看过许多街道上不同的影子。有些影子昂首、有些影子雀跃,而我想起我们街道上的影子——它们多数是匆忙、压缩、沉重的,好像影子也怕被现实踩碎。
有一天,我在异国的一条长椅上坐到黄昏。夕阳落下去,光像温柔的潮水一样涂在街道上,把人的影子拉长。那一刻我突然明白:理想国不是一个国家,它是一种让人不必低着头活着的空气。
如果空气是甜的,人就活得像春天;如果空气是苦的,人就活得像冬天。
而我深爱的这片土地——太久没有闻到春天的味道了。
我常常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土地突然安静下来,那会是什么声音?不是沉默的安静,而是一种心里终于放下重担的安静——像一个走了很久的人,第一次停下来,敢深呼吸。
那天,也许不会有庆典,也没有人需要挥舞旗帜。街上的汽车照样堵,菜市场的摊贩照样吆喝,孩子们照样追着气球跑。不同的是,人们的眼神,会悄悄变亮一点点。亮得不夸张,只够照见自己的影子,不再那么灰。
一个真正的理想国,不需要宏大,它应该像雨后的空气一样自然。人走在路上,不再觉得尘土粘在肺里,而是觉得风轻轻擦过脸颊,像在提醒:你终于是你自己了。
我想象有一天,医院的走廊不再躺着挤不进去病房的人。那些曾经哼着痛的人,不是因为奇迹,而是因为制度不再把他们排除在门外。高干病房仍然可以存在,但不再是天空,而只是其中一层楼。病床不再区分身份,医生不再分贵贱,病人进门时不需要低头,只需要报名字。
我想象有一天,孩子们不用扒着窗台流口水看别人吃东西。他们坐在同样的课桌前,不必为户口、出身、背景、关系而战。那天的教室里,最响亮的声音不是老师的教诲,而是孩子们笑声在墙上撞来撞去——那笑声不再害怕被人制止。
我想象有一天,我们不再把沉默当成教养,不再把谎话当成智慧,不再把麻木当成生存技巧。人们走进办公室、工厂、田野、街头、海边,从事自己愿意做的事,而不是为了活下来不得不做的事。丢掉一个工作不会像坠入深渊,而像是渡过河流暂时湿了鞋。
我想象有一天,老人们坐在长椅上晒太阳,不再抱怨“我年轻时怎么怎么苦”,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不会再重复老路。他们的皱纹是岁月留下的,而不是忧愁刻下的。他们看着夕阳,不会急着回家,因为无论回哪个家,都是自己的家。
我想象有一天,人们可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说不同的话,而不会被要求统一口径。争论不再是撕裂,而是修补。不同的声音像不同的种子撒在土壤里,可以争阳光,但不互相拔根。
我的理想国很小,小到用一只手就能捧住。它没有水晶宫,没有金色大门,更没有神降奇迹。它只是让人活得像个“人”——抬得起头,哭得出声,笑得自由。
可我越想,心里越发疼痛。疼得像在胸腔里塞进了一块冰,越捂越冷。
因为我知道,我们距离那一天,不是差一条街、一座城,而是差一层厚得看不见的墙。那墙不是水泥砌的,是很多代人积累的恐惧与顺从堆起来的。
墙外的世界有人在歌唱,墙内的人睁着眼做梦。梦里,天空是亮的;醒来,天花板压得像石板。有人把梦刻在心里,有人把梦藏在枕头底下,有人干脆把梦撕碎,当成纸塞进鞋里垫脚。
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到生命尽头,才发现自己活得像公园里那种被铁丝绑成造型的树。枝条长得整齐,叶子生得标准,从不越规。可当链条打开,它已经不会自由生长了。
理想国不是给孩子们看的童话,它是成年人不敢承认的渴望。那渴望藏在每一次我们“差点说出口却忍住”的话里。
我相信那一天会来,但它不会像节日一样提前通知,不会有礼炮,也不会有口号。它会悄悄降临,就像春天第一片叶子鼓起来时,没有声音,却改变了整棵树。
等那天来临,我希望我们还有力气抬头,还有勇气认出它。
我害怕的是——等那一天终于来了,我们已经习惯低着头,再也抬不起来了。
我害怕的是——
当那一天无论我们是什么党派,无论是什么背景,无论是什么观点的一群人可以坐在一起的时候,却忘记怎么举起手中的酒杯,忘记笑是什么样子的了。
“A Promise Is No Jest”: My Republic of Ideal
By Zhang Zhijun
I have always felt that the reality of our country is like a slab...
论中国民主的未来之《公民宪法》详解 第1篇
总则概述:公民宪法的灵魂
作者:程伟编辑:周志刚 责任编辑:钟然 校对:林小龙 翻译:吕峰
引言:一部优秀的宪法乃法治之魂 在历史的洪流中,宪法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权力,更在于勾勒出一个国家的精神与未来。《公民宪法》以民治、民主、民权、民生、民族为核心政治理论,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宪政蓝图。其第一章总则,作为宪法的灵魂篇章,明确了国家、宪法和军队的定义,明确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并以特别条款为宪法注入了特别的权力制约体系。《公民宪法》以民治为核心,超越了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范式,勾勒出未来公民自治型社会的愿景。本文将初步解读第一章内容,并在后续文章当中逐条解读每一条款的详细内容,揭开《公民宪法》的思想内核,带领读者走进中国民主未来的宏伟蓝图。
一、公民宪法的精髓:民治为魂 《公民宪法》是以“民治”为核心的全新政治哲学,由民治逐步推导出民主、民权、民生和民族,民治是“1”,民主、民权、民生、民族以及更多的公民权利则是“1”后面的“0”,没有民治这个“1”,有再多的“0”都是毫无意义的存在。民治由两个核心理论组成:一为公民自治,即自我管理,强调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自主性以及权利与义务,一个人处于社会中有义务进行自我管理,公民负有义务的同时则享有对等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则需要负有对等的义务;二为公民治理国家,公民治理国家是公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力,国家是公民组成的国家,是公民治理国家,而非国家(统治者)统治公民。这一核心理念打破了传统政治的精英垄断权力、王权(皇权)垄断权力的传统政治理论,主张公民不仅是权力的来源,更是治理的主体。是由公民来治理国家。
由民治出发,引导出民主为公民表达意志的机制制度,即为民主之制度;因有民主之制度,方可保障个人的自由与尊严,以及其他诸多方面的公民权利,即为民权;因公民有了民权,公民能有效行使民权,以建立一个关注公平与福祉的社会,即为民生;公民的生存得以更好的保障,人们才有更多的可能复兴民族的文化,民族文化能守护国家的独立与文化传承,民族即民族之文化。《公民宪法》以民治为根,串联起民主、民权、民生、民族,形成一个逻辑闭环的政治理论体系,为中国未来的民主化政治体制提供了理论支点。
二、《公民宪法》的核心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作为《公民宪法》的开篇,奠定了宪法的基调与框架,其内容涵盖以下关键要素:
国家的定义:第一章明确国家为“民治之国”,主权完全归于全体公民。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实体,更是公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旨在实现民治之下的公平、正义与繁荣。
宪法的定义:宪法被定义为国家的最高法律,超越一切权势,确保民治、民主、民权、民生、民族的原则贯穿治理始终,确保国家的法治根基牢固,公权力的来源正当。
军队的定义:军队被定义为“公民的军队、国家的军队”,其核心职责是保卫国家主权与公民权利,而非服务于任何个人或派系,杜绝军事干政的可能性。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包括言论、结社、信仰等,同时负有参与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民治理念贯穿其中,鼓励公民通过选举、监督与直接参与,共同塑造国家的未来。
宪法的特别条款:第一章引入创新的特别条款,为宪法的灵活性与适应性提供保障。这些条款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治理机制,以应对危机或重大社会变革,确保宪法的生命力。
三、公民宪法对中国民主的启示 《公民宪法》第一章以民治为核心,勾勒出中国民主的独特路径。它回应了西方民主在中国的“水土不服”,避免了过度集权与民粹主义的双重陷阱。通过将公民自我管理与国家治理相结合,《公民宪法》赋予公民前所未有的主体地位,打破了传统政治的被动参与模式。同时,其对军队的严格定义与公民权利义务的平衡设计,确保了政治体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特别条款的设置则为宪法注入动态适应能力,使其能够应对技术革命、全球化等新挑战。在当今世界,民主的实践面临诸多困境:西方民主饱受分裂与低效之苦,威权体制则难以回应人民对自由的渴望。《公民宪法》提供了一种“第三条道路”,既继承了中国传统的政治智慧,又吸纳了现代民主的普世价值,并结合了中国的实际国情和世界主流政治体制发展的方向。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文本,更是一场关于中国民主未来的思想实验,也是全体中国人相互签署的共同契约,激发我们思考,促使我们团结:如何在保持国家稳定与文化自信的同时,赋予公民真正的治理权力?
结语:迈向民主的星辰大海 《公民宪法》第一章总则以民治为魂,勾勒出一幅令人振奋的民主图景。它告诉我们,中国的民主未来不是对西方的简单模仿,而是植根于自身文明的创新实践。践行民治、民主、民权、民生和民族政治理念,促进中国迈向一个自由、民主、正义、平等、求实和繁荣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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