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运之声

中国民主党的政协提案决不是投降

——以九八组党、台湾民进党的民主实践为例 作者:郑存柱 “背叛”“投降”,这样的帽子扣下来,声音很响,分量很轻。指责中国民主党的政协提案就是投降的人,其实从没把自己的逻辑想清楚。照他们的说法,凡是踏进对方设定的场子、用对方的规矩说话,就等于承认对方、就等于缴械。可这套逻辑一旦当真,第一个被它判成“叛徒”的,恰恰是中国民主党自己——而且要从它出生的那一天算起。 1998年,中国民主党在浙江公开成立。那年6月25日,王有才、王东海、林辉几个人做了一件当时惊天动地的事:他们没有转入地下,没有搞秘密串联,而是堂堂正正地拿着材料,走进浙江省民政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册成立一个反对党。朱虞夫,就是那批人组党人士之一。请问,照“投降论”的算法,这算什么?向民政厅递交注册申请,不就等于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合法性、承认了它那套登记制度吗?那么中国民主党从娘胎里就是“投降派”,这话说得出口吗? 荒唐。谁都看得明白,1998年那一纸注册申请,不是磕头,是逼宫。它把一个尖锐的问题顶到共产党鼻子底下:你的宪法白纸黑字写着结社自由,你的法律写着社团可以登记,那你到底认不认自己的法?允许,就等于承认反对党合法;不允许,就等于当众撕毁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正因为这一招打在要害上,当局才那样惊慌,才把王有才、徐文立、秦永敏一个个重判入狱,一判就是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用现有的合法渠道去斗争,从来不是软弱,恰恰是最叫专制难堪的锋利。为这条路坐过牢的人,后来者没有谁有资格对他们骂一句“投降”。 把眼光投向海峡对岸,同一个道理更是活生生地摆在那里。民进党的党纲白纸黑字写着“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这就是台独。“中华民国”这个国号、这部宪法,本就是台独要否定、要取代的东西。可民进党是怎么做的?它派人去参加中华民国从村里长到总统的各级选举。陈水扁、蔡英文、赖清德,一个个举起右手,宣誓效忠《中华民国宪法》,然后坐进他们纲领上明明要废掉的那个国家的总统府。有谁跳出来骂民进党“背叛台独”“向国民党投降”?没有。因为凡是有点政治常识的人都懂:参选,是借现成的合法平台去争民心、扩地盘、一寸一寸地改造这个体制,而不是在选票上盖个章、承认现状万岁。民进党正是靠这条“体制内”的路,从戒严令下被追捕的地下党,一路走到执政。当年它若因为“参选中华民国就是承认中华民国”而拒绝参选,到今天也不过还是街头一群喊口号的人,永远进不了那个能拍板的房间。 从1998年走进民政厅,到今天的政协提案,中国民主党走的是同一条路,认的是同一个理:走上对方的舞台,绝不等于认同对方的剧本。要求进入政协,不是承认现在这个政协合格——恰恰相反,这份提案通篇都在骂它“名存实亡”“橡皮图章”,要求把席位交给真正的反对派,要求委员言论免责,要求会议开门见光。这不是下跪,是把民运所追求的目标直接拍在对方桌上。 说到底,投降是放弃目标,不是更换手段。真投降,是承认对方对、把自己的诉求咽回肚子里。可这份提案从头到尾死咬宪政民主、死咬多元监督,一个字都没让。它“退”的,只是“斗争非得在体制外、非得摆出对抗的架势才算数”这一种执念。把手段的灵活骂成立场的背叛,是把民运的成败押在姿态够不够悲壮上,而不是押在到底能不能撬动这块铁板上。曼德拉既坐过牢,也走上过谈判桌;东欧的反对派既印过地下刊物,也坐上过圆桌。哪一次从专制到民主的转身,是单靠体制外死磕就一步到位的?关键时刻,总得有人肯坐到桌前,把口号变成能落地的条款。 当然,走进体制是有风险的——会被利用,会被收编,会被拿去当“民主”的花瓶。这些警惕都对,都必要。但“提防风险”和“张口就骂投降”,是两码事。中国民主党的政协提案是不是背叛,标尺只有一根:它让你离目标更近,还是更远?它替不同的声音撬开了一道缝,还是替专制补上了裂痕? 1998年那一纸注册申请,没有换来一个合法政党,却把共产党“违宪违法”四个字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今天提出共产党不可能接受的政协提案,又一次把这个政权逼到“认不认自己的法”的墙角。这从来不是缴枪,而是换一个战场,接着打同一场仗。 编辑:冯仍 校对:冯仍 翻译:戈冰 The CPPCC Proposals of the China Democracy Party Are by No Means a Surrender ——Taking the 1998...

当母亲成为制度的一部分

作者:李彬妹     很多年以前,我从未认真思考过什么是自由,也从未思考过制度与普通人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对于那时的我来说,生活无非就是照顾家庭,抚养孩子,努力把日子过好。我相信,只要勤劳、本分,人生总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后来发生的一切,让我第一次意识到,一个普通人的命运,有时候并不仅仅掌握在自己手中。 对于每一个女人来说,生育本应是一项属于自己的权利。是否生育、何时生育、如何安排家庭生活,本应由夫妻共同决定,而不是由外界替自己作出选择。然而,当个人意愿与制度发生冲突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一个普通人在庞大的制度面前是多么渺小。 那段经历改变的不仅仅是我的身体,更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方式。我开始不断追问,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人生决定,自己却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为什么一个家庭关于孩子的决定,可以因为一项政策而发生彻底改变?为什么一个普通人的声音如此微弱,甚至连解释和申诉的机会都十分有限? 这些问题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了很多年。 起初,我只是觉得自己遭遇了不幸。后来我才逐渐明白,真正值得思考的并不是个人的不幸,而是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相似的经历。当一个人的遭遇不断发生在不同家庭、不同地区、不同年代时,它便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故事,而成为一种值得反思的社会现象。 随着时间推移,我开始阅读更多关于现代社会治理、法治以及民主制度的资料。我发现,一个真正成熟的社会,并不会因为拥有强大的行政能力而受到尊重,而是因为它懂得如何限制权力、保护个人权利。 任何制度都会制定公共政策,但现代文明始终强调,公共利益不能以无限牺牲个人权利作为代价。法律存在的意义,不只是赋予政府管理社会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划定权力边界,防止任何权力无限扩张。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思考,我开始重新理解自由。 过去,我一直认为自由只是一个抽象概念,与普通人的生活距离很远。后来我才发现,自由其实体现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自由意味着一个家庭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意味着一个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规划未来;意味着面对重大人生选择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意志被他人轻易取代。 自由并不是毫无约束,而是在法律框架下,每一个人都拥有应当受到尊重的基本权利。 后来,我开始关注不同地区的发展。我尤其关注台湾社会的发展历程,并不是因为那里没有问题,而是因为我看到了另一种制度运行方式。台湾经历了长期的发展与改革,逐渐建立起选举制度、新闻监督、司法救济以及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机制。不同意见可以公开讨论,政策可以接受社会检验,政府也需要面对公众监督。 这种制度安排给我最大的启发,不是谁执政,而是人民拥有表达意见、监督政府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 我逐渐明白,一个社会真正值得信赖,不是因为它不会犯错,而是因为当错误发生以后,它拥有纠正错误的能力。 有人说,民主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完全赞同。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够做到完美无缺。但是,一个能够允许人民批评、允许媒体监督、允许司法依法独立运行的社会,总比一个缺乏公开讨论和监督机制的社会更有机会不断修正自己的不足。 我向往的,也正是这样一种不断完善自身的制度。 这些年的经历让我越来越相信,国家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数字,更体现在普通人是否能够拥有尊严的生活。当每一个人都能够依法表达自己的意见,当每一个家庭都能够自主规划自己的未来,当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受到法律平等保护,一个社会才真正拥有长久发展的基础。 今天,当我再次回顾自己的经历,心中依然会有遗憾。但相比遗憾,我更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成为一种提醒。任何制度都应该把人放在首位,而不是让人去适应制度。权力应当受到法律约束,政策应当尊重人的尊严,社会的发展也应当建立在对每一个普通人的尊重之上。 我相信,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不会因为人民拥有自由而变得混乱,而会因为人民拥有自由、权利受到保障、制度接受监督而变得更加稳定。 也正因为如此,我更加珍惜民主、法治与自由的价值。它们不是遥远的口号,而是每一个普通人能够安心生活、拥有尊严、守护家庭的基础。 编辑:胡丽莉     校对:熊辩 翻译:沈美花 When a Mother Becomes Part of the System Author: Li Binmei Many years ago, I never seriously...

自由,从来不是一句口号

作者:李彬妹     直到今天,仍然有人问我,为什么总是谈论自由。 有人觉得,自由只是政治学里的概念;有人认为,自由离普通人的生活很遥远;还有人觉得,只要经济能够发展,普通人的生活能够维持,谈论自由似乎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这些年的经历让我越来越明白,自由从来都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它与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真正失去过选择的人,才会明白选择有多么珍贵;真正经历过沉默的人,才知道说话为什么重要;真正面对过权力的人,才会理解法律为什么必须约束权力。 很多时候,我们习惯把自由理解为一种可以做任何事情的权利。事实上,现代社会所说的自由,并不是毫无边界的放任,而是在法律保护之下,每一个人都拥有按照自己意愿生活的权利。 这种权利,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它意味着,你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用因为不同意见受到惩罚;它意味着,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用担心因为身份普通就失去公平;它意味着,当公共权力影响你的生活时,你能够通过法律、媒体、社会监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只能默默承受。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从未认真思考这些问题。我和很多普通人一样,把更多精力放在家庭、工作和生活上,总觉得制度离自己很远,只要安安稳稳过日子,一切都会顺其自然。 后来我才发现,制度并不是一件抽象的事情,它会影响一个人的工作、家庭、教育、医疗、言论,甚至影响人生中每一个重要决定。 也正因为如此,我开始重新认识法治。 真正的法治,不只是制定法律,更重要的是所有人,包括掌握公共权力的人,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不能只是要求普通人守法,更应该首先要求掌权者依法行政。 如果法律只约束普通人,而不能约束权力,那么法律便很难真正体现公平。 现代民主制度之所以强调司法独立,并不是为了让司法高于政府,而是为了确保任何权力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普通人与公共机关发生争议时,法院能够依据法律作出独立判断,而不是受到行政力量影响,这样普通人才会相信,公平不仅存在于法律条文里,也能够落实到现实生活中。 除了司法,我也越来越关注新闻自由的重要意义。 很多人认为,新闻只是报道每天发生的事情。但实际上,新闻监督更重要的作用,是让公共权力始终处于社会的关注之下。当媒体能够调查事实、公开讨论公共政策,当不同观点能够在社会上充分交流,人们才能获得更多信息,也才能形成更加理性的判断。 一个社会如果只有一种声音,人们往往很难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当不同观点都能够公开表达,社会反而更容易接近事实。 我开始关注台湾的发展,也是因为在那里,我看到了这种制度安排带来的变化:不同政党之间可以公开竞争,媒体可以持续监督政府,社会团体能够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普通民众也能够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台湾没有问题。民主社会同样存在争议、冲突和分歧。但真正让我感受到希望的,是那里解决问题的方式。 当政策引发争议,人们可以公开讨论;当政府受到质疑,媒体能够持续追踪;当行政行为涉嫌违法,法院可以依法审查;当人民对执政者不满意,还能够通过选举和平更替政府。 我逐渐明白,民主制度真正值得珍惜的地方,并不是它能够避免所有错误,而是它能够不断纠正错误。 一个社会是否真正进步,并不取决于是否从来不会犯错,而在于犯错之后,是否拥有承认错误、纠正错误和防止再次犯错的制度能力。 这些年,我越来越相信,一个国家真正的稳定,并不是建立在人们保持沉默之上,而是建立在人民愿意信任制度之上。 而这种信任,并不是依靠宣传形成的,而是依靠公平、公正、公开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当每一个普通人相信法律能够保护自己,当每一种不同声音都能够被社会听见,当每一项公共权力都必须接受监督,人们自然会对未来充满信心。 自由并不会削弱一个国家,相反,它能够让社会拥有更多创造力,也能够让人民更加愿意承担责任。因为只有受到尊重的人,才更愿意尊重他人;只有拥有权利的人,才更懂得珍惜权利;只有生活在法治之中的公民,才更愿意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今天,我依然相信,自由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应当成为每一个普通人的基本权利;民主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理想,而是一种不断完善社会的制度实践;法治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所有公共权力都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我向往的,并不是一个没有分歧的社会,而是一个允许分歧存在、允许不同声音表达、允许人民监督政府、允许制度不断自我完善的社会。 因为我始终相信,一个真正文明的国家,最大的力量并不来自权力本身,而来自人民发自内心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只能建立在自由、法治与民主共同构成的制度基础之上。这也是我始终珍视这些价值,并愿意不断讲述、不断思考、不断表达的原因。 编辑:胡丽莉    校对:熊辩 翻译:沈美花 Freedom Has Never Been a Mere Slogan Author: Li Binmei Even to this day, there are still people who...

纪念刘晓波先生离世九周年

作者:金米   摘要:七月的海浪中回荡着我们对刘晓波先生的思念。下午把手头最后一点事情做完,我提前下了班,一个人开车去了海边。我一年总会这样几次,没有约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像是心里忽然生出一点潮汐,把人推向海边。沙滩还是那片沙滩,海还是那片海。海鸥在头顶盘旋,风把头发吹得有些凌乱。远处的浪一层一层翻卷,因为隔得太远,几乎听不见声音,只看见它们无休无止地起,又无休无止地落。海总是这样,不急,也不解释,而我每一次看见海,都会想起刘晓波。别人看海,看的是日出、晚霞、远方和归航的船。我却总忍不住想,一个人的一生,最后化作了海里的一部分。于是后来,每一片海,都像认识他。我常常觉得,一个人若最后连墓碑都没有,原该是一件很孤独的事。没有可以献花的地方,没有可以停下来轻轻叫一声名字的地方。可偏偏,大海又太辽阔了。辽阔得像一种命运,把所有寻找都化成了眺望。海不会替谁保存记忆。今天的浪,不会记得昨天的浪;今天吹过来的风,也不会知道它曾吹过谁最后停留的地方。可人会。所以每次来到海边,我都会安静一会儿。不是寻找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望着海的时候,人与历史之间,会忽然变得很近。有些人的一生,最后浓缩成一本书、一座铜像、一间纪念馆。而有些人,只剩下一片海。海面那么宽,那么静,静得什么都装得下,也什么都不说。正因为它什么都不说,后来的人,才总想替它说一点什么。有人说,人一生会死去三次:第一次是生命结束;第二次是葬礼结束;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也忘记了他的名字。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对。但我知道,只要我还会来看海,我就还会想起他。七月只是一个提醒。真正让我想起他的,从来不是日历,而是潮汐,是海风,是那些一遍又一遍涌上岸来的浪。今天,我在沙滩坐了很久。耳畔是海鸥零零落落的叫声,风一直吹,远方的海浪安静地翻滚。阳光慢慢偏西,沙子还留着白天的温度。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看着海,像看着一本已经读过很多遍,却始终没有读完的书。后来,我低下头,写下了这些字。忽然觉得,纪念一个人,也许并不需要鲜花,不需要仪式,不需要很多人。只要还有人在七月的某一个下午,提前下班,一个人来到海边,在风里轻轻念起他的名字。那么,他就没有真正离开。 编辑:李晶   校对:孔祥庆    翻译:沈美花 In Memory of Mr. Liu Xiaobo on the Ninth Anniversary of His Passing Author: Jin Mi Abstract: Within the waves of July...

七月诗—怀念

作者:蔡楚 怀念一棵老树根,扎进大地叶,撑开乌云即使被雷霆劈断仍然挺立怀念一个人用骨灰书写爱情在海上把忧伤化作阴间的地址怀念一个灵魂没有远去海浪一样向你扑来礁石一样站成宪章怀念,年年抽出新绿直到怀念长成树前我不会忘记把种子留给人间 编辑:张致君    校对:程筱筱 翻译:沈美花 July Poem — Remembrance Author: Cai Chu Cherishing the memory of an old tree: Its roots, dug deep into the earth; Its leaves, pushing open...

论达赖喇嘛转世问题

作者:胡平 去年7月6日,达赖喇嘛九十华诞,达赖喇嘛发表讲话,对自己的继任问题作出明确阐述。其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达赖喇嘛制度将会延续。 「甘丹颇章信托基金会」(Gaden Phodrang Trust)及其董事会,将负责寻访并认证转世灵童;该基金会将遵循藏传佛教传统,并与各大教派领袖及其他宗教领袖协商。 继任者将诞生于自由世界,即中国之外。 不出意料,中共当局对达赖喇嘛的这番阐述表示强烈否定。中共搬出所谓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其核心内容亦可归纳为三点: 必须在中国国内寻访; 必须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 必须经「中央政府批准」。 然而,中共的这三项主张皆站不住脚。  一、关于「国内寻访」  在藏传佛教历史上,早已有于中国以外寻访转世活佛的先例。例如第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1589–1616)诞生于蒙古,是蒙古族人。当时中国为明朝(1368–1644),而明朝版图并不包括蒙古。 其理甚明:藏传佛教的弘传本就超越西藏地域与中国国界。活佛转世的寻访范围主要依据藏传佛教的信仰传播与信众分布,自然不受地理疆界限制。自古以来,藏传佛教的信仰圈已涵盖北至蒙古、南及印度诸地,因此在蒙古与印度寻访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早有先例。  当代以来,自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于1959年流亡印度后,藏传佛教已走向世界,在中国之外的信众达五六百万之多,遍布蒙古、印度及欧美各地;事实上,中国境外已有多位转世活佛,其中不少并非藏族。因此,在中国以外的自由世界寻访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既合理,又完全正当。 二、关于「金瓶掣签」 清代曾有若干皇帝以「金瓶掣签」方式介入达赖喇嘛转世的认定,但实际上,真正依此程序认定的达赖喇嘛仅一两位,多数历代达赖喇嘛——包括现任第十四世——均未经过金瓶掣签程序而确定。 退一步说,清朝皇帝之所以如此,尚有其宗教理由:彼等信奉佛教,并尊奉达赖喇嘛为上师。满清皇帝介入转世事宜,是基于与西藏间「施主与上师」的特殊关系。 然而中共当局既不信仰佛教,又不尊奉达赖喇嘛为上师,何以有资格干涉达赖喇嘛转世? 达赖喇嘛早已明言:「现今的中共是批评宗教的无神论者,尤其视佛教为愚昧落后的象征,且不遗余力地指责我是魔鬼。若他们说不允许魔鬼转世,倒也说得过去;但如今却是中共坚持要自己寻找魔鬼的转世。若中共政府要插手达赖喇嘛的转世问题,必须先成为宗教信徒,承认轮回,再去找出毛泽东与邓小平的转世,然后再来干涉我的转世,那才合理。总之,这是我的转世,除了我之外,谁都没有理由插手。」 他并补充道:「任何政治权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领导人,若出于政治需要选出所谓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则无人需要承认或信奉那个孩童。」 三、关于「中央政府批准」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曾称:「达赖喇嘛的称号是中央政府册封的,否则不具合法性。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也是经当时的民国政府批准认定的。」 此说并不符合事实。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并非经民国政府批准认定。事实上,民国政府曾有意干预,但西藏政府并未理会。从寻访、确认到坐床,均由西藏摄政王及僧团自行完成。坐床典礼时,民国政府仅派蒙藏委员会代表吴忠信前往观礼。 阿沛·阿旺晋美于1989年即明确指出:「没有吴忠信主持坐床仪式这回事,他只是以国民政府代表身份‘观礼’而已。」 为何民国政府当年希望参与?因当时西藏政教合一,达赖喇嘛既为宗教领袖,又为政治领袖,即西藏地方政府首脑。对国民政府而言,作为宗教领袖的产生他们无权干涉,但作为地方政府首脑的产生,则与中央有关。为体现「中央—地方」关系,他们主张至少须经中央认可。然而,多数藏人并不承认西藏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也不接受中央的从属定位。结果,国民政府欲干预而未果,只能派员观礼。中央方面报称是「主持」,但藏方仅视之为「贵宾观礼」。 从民国角度看,他们的干预尚有一点道理——因当时政教合一。但此理于今日已不复存在。流亡藏人自2011年实现政教分离,第十四世达赖喇嘛退出政治职务,仅保留宗教领袖身份;而中国境内自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后,法律上也规定达赖、班禅不再是地方政府领导人。既如此,现今中共当局又有何理由干预其转世? 此外,中共当局还声称「藏传佛教没有活佛自行指定接班人的做法」。此说同样错误。2013年6月,《亚洲周刊》(第27卷第22期)刊载中共中央党校社科教研部靳薇教授访谈,文中指出:「历史上也有活佛自行指定接班人的传统。」这句话极为关键,因为它属于史实而非观点。凡了解藏传佛教史者皆知确有其事。 达赖喇嘛转世制度已有六百余年历史,其间并非一成不变,今后亦可调整。而决定是否变革、如何变革的权力,自然在达赖喇嘛本人与藏传佛教机构及信众之手,与中国政府毫无关联。 此处,不妨参照西方罗马教皇的继承制度,以助理解。 在十一世纪以前,罗马教皇由世俗君主或意大利贵族遴选或认可。教皇尼古拉二世于1059年规定,教皇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但仍需法兰克王亨利一世及其继任者批准。至1179年第三次拉特朗会议与1274年第二次里昂会议确认后,才正式规定教皇可由枢机主教单独选出,惟法、西、奥三国君主仍保有否决权。至二十世纪初,教皇庇护十世废除此种世俗否决权。1914年,本笃十五世遂成为首位无需世俗介入而由教会单独选出的教皇。 由此可见,早期世俗权力对教皇继承影响极大;随历史发展,其影响力逐渐削弱,终至归零。  昔时君主干预教皇继承,是因政教合一,君主皆信仰基督教,奉教皇为精神领袖。彼时教权与王权互为依存:新教皇须得到君主认可,君主登基亦需教皇加冕,以示「君权神授」。 随后政教分离制度确立,教皇继承制度的改革由教会自行决定,非世俗权力所能干预。今日欧洲已完全政教分离,教皇由宗教机构单独产生,世俗君主登基亦无需教皇加冕。 这即是政教分离——国家机器不干涉宗教,宗教亦不干涉国家。  达赖喇嘛已多次阐述转世观念、制度起源与寻访方法,强调:达赖喇嘛转世属宗教事务,任何政治权威皆无权干涉。其立场——无论从藏传佛教传统、政教分离原则,或藏传佛教全球化的现实——皆完全合理、正确。 简言之:达赖喇嘛转世,是达赖喇嘛的事,是藏传佛教的事,与中共这个无神论政权毫无关系。中共当局无权干预达赖喇嘛转世。 中共当局炮制的那一套「寻找与确认达赖喇嘛转世」办法,错误而荒谬。未来若真推出所谓「官方达赖喇嘛」,必不会得到绝大多数藏传佛教信众的承认。这场政治操弄注定成为历史笑柄,最终被彻底废弃。 编辑:黄吉洲    校对:周敏 翻译:周敏 the Dalai...